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相关审议事项之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次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27 日召开,作为本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这次会议。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延长向实际控制人借款期限事项:
为了确保公司日常营运资金正常周转,公司延长向实际控制人周世平先生的
借款期限,借款金额及借款利率保持不变。本次延长借款期限有利于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公司对该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独立董事: 沈维涛 叶兰昌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