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8 证券简称:鼎捷软件 公告编号:2016-09096
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9 月 27 日(星期二)下午 14 点 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9 月 2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9 月 26 日
15:00 至 2016 年 9 月 27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闸北区江场三路 238 号一层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叶子祯先生
6、出席本次会议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114,502,79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43.4645%。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114,500,59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3.463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0,358,687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932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0,356,487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93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2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8%。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
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114,502,7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10,358,6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 % ; 反 对 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二)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建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114,502,7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 10,358,6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 % ; 反 对 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
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
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 备查文件
1、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关于鼎捷软件股
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