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田集团: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深交所 2016-09-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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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16-085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

会议决定于2016年10月13日(星期四)14:30召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0月13日(星期四)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0月12日至2016年10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0月13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0月12日15:00至2016年10月13日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

议;

(2) 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

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10 月 10 日,截止 2016 年 10

月 1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98号广田集团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期票据发行额度的议案》;

2.《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广田方特幕墙

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2016

年9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 年 10 月 11 日 (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2:00 至 5:

00)。

2.登记方式:

-2-

(1) 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

或证明进行登记;

(2) 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

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

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

当地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2098 号广田集团证券事务部(信函登

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518001

联系电话:0755-25886666(转 1187)

传真号码:0755-22190528

联系人:朱凯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 会议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朱凯

联系电话:0755-25886666(转 1187)

联系传真:0755-22190528

2.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

通费用自理。

-3-

3.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

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

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4-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2。

2.投票简称:广田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10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

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

程序:

(1)在投票当日,“广田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

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

价格分别申报。对总议案100.00元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审议事项表

达相同意见的一次性表决。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代表以下所有议案 100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期票据发行额度

议案1 1.00

的议案》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广

议案2 2.00

田方特幕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在“委托数量”项

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5-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

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

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

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0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

-6-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广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期票据发行额

议案 1

度的议案》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广

议案 2

田方特幕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说明: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

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

弃权处理。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

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6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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