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持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82 证券简称:奥克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0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9月27日,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
股东奥克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奥克集团”)的通知,奥克集团于2016年9月
23日-9月27日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奥克集团已完成增持计划。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增持计划
公司于2016年1月11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
(2016-002号),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资本市场的基本判断,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自2016年1月8日起
12个月之内直接增持或通过资管计划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总金额不超过1
亿元。
二、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1、本次增持情况
奥克集团于2016年9月23日、9月24日、9月27日通过广发增稳33号定向资产
管理计划以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票6,802,578股,占
公司总股本1.0094%,合计增持金额5,119.5302万元。
奥克集团为广发增稳3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唯一委托人,享有委托资产投
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并可书面授权管理人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
司代为行使部分因委托资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2、累计增持情况
2016年1月8日至2016年9月27日,奥克集团以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票共计8,213,0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187%,累计增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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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5,988.2315万元。奥克集团已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增持明细具体情况见下表:
增持股数 增持股数占公司 增持均价 增持金额
增持日期
(股) 总股本比例 (元/股) (万元)
2016年1月8日 4,000 0.0005% 6.4950 2.5980
2016年1月11日 1,406,500 0.2087% 6.1579 866.1032
2016年9月23日 763,848 0.1133% 7.6180 581.9032
2016年9月26日 4,549,871 0.6751% 7.5364 3,428.9873
2016年9月27日 1,488,859 0.2209% 7.4462 1,108.6396
合计 8,213,078 1.2187% - 5,988.2315
3、增持计划完成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截至2016年1月7日)奥克集团持有370,385,698股公司
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54.9599%。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截至2016年9月27日)
奥克集团持有378,598,776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56.1786%。
三、专项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奥克集团具有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奥
克集团本次增持的行为合法、合规,符合《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奥克股份已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
了关于本次增持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增持属于《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向中国
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申请的情形。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北
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法律意
见》。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
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满足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豁免
要约申请而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
记的手续。
2、奥克集团通过上述方式购买的股票在法定期限内不予减持。
3、奥克集团已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且公司已依据规定及时履行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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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披露义务。
4、上述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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