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汇通:关于调整资产收购方案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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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20 证券简称:南方汇通 公告编号:2016-065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资产收购方案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现金购买贵

阳时代沃顿科技有限公司 20.39%股权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

议案》及《关于撤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将贵阳时代沃顿科技有限公司 20.39%

的股权的收购方案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变更为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一、本次交易方案调整内容

2016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方案》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内容,公司拟向蔡志奇、金焱、刘枫及

吴宗策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贵阳时代沃顿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沃顿”)20.39%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

权”),同时向中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产投”)非公

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该次重组标的资产

交易价格的 100%(以下简称“重组方案”)。交易方案的具体内容详

见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本次公司收购时代沃顿少数股东股权,系公司战略布局的重要一

步,公司重视并积极推进本次交易事项。为尽快完成标的股权的收购

事项,理顺公司和时代沃顿的股权结构,为公司未来的资本运作奠定

良好基础,经交易各方反复协商、论证,拟将标的股权的收购方案变

更为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交易方案如下:

(一)交易对方

本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蔡志奇、金焱、刘枫和吴宗

策。

(二)标的资产

本次公司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时代沃顿 20.39%股权。

(三)交易对价

标的资产的定价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华信众合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并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资

产评估报告所载明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

根据华信众合出具的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时代沃顿股东

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 148,117.95 万元。本次交易评估结果已经过

国资备案,评估备案号为 Z56820160011139。考虑到评估基准日后,

时代沃顿进行了现金分红 5,000 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标的资产的

定价基础调整为 143,117.95 万元。因此,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最终

作价为 291,817,010.48 元。各交易对方取得的转让对价的具体情况

如下:

持时代沃顿股权

股权转让对价

交易对方

数量(万股) 比例 (元)

蔡志奇 295.05 11.21% 160,497,723.86

金焱 80.47 3.06% 43,773,095.54

刘枫 80.47 3.06% 43,773,095.54

吴宗策 80.47 3.06% 43,773,095.54

合计 536.46 20.39% 291,817,010.48

(四)支付方式

各交易对方取得的转让对价分五期支付:

第一期:标的股权过户至南方汇通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

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南方汇通向各交易对方支付其取得的现金对价

的 30%;

第二期:《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满 12 个月起十个工作日内,

南方汇通向各交易对方支付其取得的现金对价的 30%;并且,南方汇

通需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向各交易对方支付本期交易价款自

第一期交易价款支付之日起至本期交易价款支付之日所产生的利息;

第三期:《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满 24 个月起十个工作日内,

南方汇通向各交易对方支付其取得的现金对价的 20%;并且,南方汇

通需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向各交易对方支付本期交易价款自

第一期交易价款支付之日起至本期交易价款支付之日所产生的利息;

第四期:《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满 36 个月起十个工作日内,

南方汇通向各交易对方支付其取得的现金对价的 10%;并且,南方汇

通需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向各交易对方支付本期交易价款自

第一期交易价款支付之日起至本期交易价款支付之日所产生的利息;

第五期:《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满 48 个月起十个工作日内,

南方汇通向各交易对方支付其取得的现金对价的 10%;并且,南方汇

通需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向各交易对方支付本期交易价款自

第一期交易价款支付之日起至本期交易价款支付之日所产生的利息;

(五)期间损益安排

各方同意并确认,标的股权在过渡期间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损益均

由南方汇通享有和承担。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交易已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以现

金购买贵阳时代沃顿科技有限公司 20.39%股权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的议案》和《关于撤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

的议案》等与调整标的股权收购方案相关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会议

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

(二)调整后的现金购买方案、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股权转

让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标的资产经过了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的审计和评估,标的资产的

评估结果已取得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的备案确认,本次交易价格以

评估值为依据,由各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协商确定,资产定价公

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收购方案调整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调整标的股权收购方

案相关事项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

避表决。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一)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南

方汇通出现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

(三)本次调整后的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出现较大的财务风险,有

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有利于增厚上市公司每股收益。

(四)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时代沃顿管理团队的持股问题,

理顺时代沃顿的股权结构,为公司未来的资本运作奠定良好基础。同

时,本次交易已做出安排,避免出现核心人才流失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调整资产收购方案的独立意见;

(四)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调整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

见。

特此公告。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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