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合诚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3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诚股份”或“公司”)拟
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影响募投
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投资于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一年内。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20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0.5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263,75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0,965,500.00 元后,本次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 222,784,500.00 元。上述资金于 2016 年 6 月 22 日全部到位,
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2016]京会兴验字第
01010012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
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的相关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
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种类: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理财产品的相关主
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2、使用额度: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的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3、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
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三、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
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
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负责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行为进行日常监督与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
期内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四、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
品或进行定期存款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
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
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
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
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二) 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
(三) 保荐机构意见
1、合诚股份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
资金的使用,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
的有关规定;
2、合诚股份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
3、合诚股份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民生证券认为合诚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
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民生证券对合诚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 报备文件
(一) 合诚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 合诚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 合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
见
(四)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