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达科技:关于全资孙公司与可隆科技特签订备忘录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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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6-076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孙公司

与可隆科技特签订备忘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备忘录表达了双方开始尽职调查及协商签署最终协议成立合资公司的共

同意向,约定内容的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2、备忘录涉及的具体合作方案尚需双方根据相关规定和其内部程序等另行

审批,不包含双方可能签署的最终协议的任何具体细节。

一、备忘录签署情况

根据市场需求及公司未来的战略发展规划,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旷达科技”)全资孙公司旷达纤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旷达纤维”)与可隆科技特株式会社(以下简称“可隆科技特”)于2016年9月26

日签署了《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双方就成立合资公司的共同意

向进行了备忘。

可隆科技特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签署备忘录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1、可隆科技特株式会社:存续于韩国法律的企业。成立于1987年,是一家

产品组合涵盖汽车材料、生活材料、最尖端新材料的综合制造企业。主要产品有

汽车面料、汽车座椅模块、人造草坪及聚丙烯短纤维,全部工艺具备体系化生产

流程,保有各种质量体系认证。在韩国国内及中国设有生产基地,在美国和墨西

哥构筑有流通渠道,向世界各地的顾客提供优质产品。可隆科技特株式会社为挖

掘新的成长动力,将致力于纤维和IT的融合技术研究,以新材料为基础的科技开

发和环保轻量化功能性材料开发等领域。

工商注册号:202-81-44675

注册地:Kolon Tower 8F, 11 Kolon-ro, Gwacheon-si, Gyeonggi-do 13837,

Korea

法定代表人:CHOI SUK SOON

营业项目:汽车内饰材料。主要涉及生产汽车针织面料、汽车座椅、面套缝

制、生产汽车用人造皮革等复合材料。

2、旷达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东路 109 号

法定代表人:沈介良

经营范围:天然纤维、化纤纤维、交通车辆用内饰面料、涂层面料、汽车内

饰件、塑料色母粒、环保材料、新型建筑材料的研发、技术转让及相关技术咨询

与服务、生产及销售;设备租赁;水电气代理服务、机械设备维修服务;自营和

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

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忘录主要内容

备忘录双方:可隆科技特株式会社、旷达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1、合资公司成立

可隆科技特和/或其子公司作为一方,旷达纤维和/或其子公司作为另一方,

双方同意共同出资成立一家新的独立的合资公司,可隆科技特持股 51% ,旷达

纤维持股 49%。

2、出资

双方有意向按照此备忘录条款按以下方式对合资公司出资。具体出资内容或

形式可最终通过双方之间的相互协议修改。

可隆科技特的出资包括:

a)汽车行业适用的人造革生产技术

b)可隆科技特的中国国内汽车公司销售网络

c) 中国国内可隆科技特公司的资产

d) 现金

旷达纤维的出资包括:

a) 公司自主品牌主机厂及合资品牌主机厂销售网络

b)旷达科技下属公司相关资产

c) 现金

3、营业范围

双方计划在合资公司建立汽车行业使用生态车用内饰材料新项目的生产工

厂,并将产品销售给目标市场。合资公司可以扩大双方的业务范围,如汽车座椅

面料,缝纫等业务范围

4、合资公司选址

合资公司必须在中国拥有自己的制造工厂和设施,工厂的具体位置将通过双

方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

合资公司将建立汽车座椅应用生产线及汽车内饰部件生产线.合资公司成立

后工厂建设将立即开始。

5、合资公司目标市场

合资公司将产品独家出售给中国国内的目标汽车主机厂。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可隆科技特株式会社是国际知名的汽车材料、生活材料及新材料的综合

制造企业。本次备忘录的签署,将有助于发挥公司现有在中国国内汽车主机厂的

销售渠道优势,通过引入内饰新材料,优化提升公司汽车内饰业务能力及整体竞

争力,对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2、本备忘录的签订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

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其他

如在本备忘录之下开展具体业务,相关合作协议尚需另行签署并提交公司董

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本备忘录属于意向协议,具体的

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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