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16-076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度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度第
十三次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27 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
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到董事 13 名,实到董事 13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金波先
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充分讨论,对
相关议案作出表决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修改<公司章程>对应条款的议案》
公司已于 2016 年 6 月完成重大资产重组,重组完成后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
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了体现公司以大宗商品交易为基础打造产业控股平
台、全球化发展的战略目标,提升公司的辨识度,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
拟变更公司名称并修改《公司章程》对应条款。
公司中文名称由“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远大产业控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由“LIANYUNGANG IDEAL GROUP CO.,LTD”
变更为“Grand Industrial Holding (Group) Co., Ltd”。
由于对公司名称进行变更,需要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对应条款:
修改前的章程条款 修改后的章程条款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 中文全称:远大产业控股(集团)股份
司 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LIANYUNGANG IDEAL GROUP 英文全称:Grand Industrial Holding
CO.,LTD (Group) Co., Ltd
(变更后的公司名称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4 票,弃权 0 票。
董事张春流、赵良兴、刘福堂、李华投反对票,反对理由是:更名理由不充
分。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16 年 10 月 13 日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本公
司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4 票,弃权 0 票。
董事张春流、赵良兴、刘福堂、李华投反对票,反对理由是:更名理由不充
分。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