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粤高速 A 、粤高速 B 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公告编号:2016-042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粤高速、上市公司、本公司 指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省高速 指 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建设公司 指 广东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亚东复星亚联 指 亚东复星亚联投资有限公司
西藏赢悦 指 西藏赢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广珠交通 指 广州广珠交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广珠东公司 指 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有限公司
佛开公司 指 广东省佛开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重大资产重组 指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 2015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资金方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230 号《关于核准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广
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
2016 年 6 月,本公司通过发行 A 股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省高速购买其
持有的佛开公司 25%股权,通过发行 A 股股份的方式向建设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广
珠交通 100%股权,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建设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对广珠东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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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债权。同时向亚东复星亚联、西藏赢悦和广发证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募集配
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部分现金对价、支付本次交易税费以及补充公司流动
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5,000 万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股权和现金出资出具了验资报告(广会验字【 2016】
G15022220145 号、广会验字【2016】G15022220189 号、广会验字【2016】
G15022220156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在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广州环市东路支行开立了银行账户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账号为 394880100100068950。本次募集资金全部存于该账户。
2016 年 6 月 17 日,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该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三方履行了协议中所
商定的义务和职责,履行过程未发生争议。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按照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约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用
途,支付交易税费中的承销费 1,650 万元;向省高速支付 80,350 万元用于购买
佛开公司 25%股权部分价款;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82,500 万元,用于向建设
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对广珠东公司的债权。(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详细情况,请查
阅本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3 日刊登的《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截止到 2016 年 9 月 27 日,募集资金中节余 506.04 万元(含利息)尚未使
用,节余的原因是:由于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已用自有资金支付了部分的交易
税费,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支付交易税费 2,150 万元,实际只支付交易税费中的
承销费 1,65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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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余募集资金 506.04 万元(含利息),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165,000 万元
的 0.307%,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163,350 万元的 0.31%。
四、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2016 年 9 月 27 日,公司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 506.04 万元(含利息)转入
公司基本户,并办理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
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广东
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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