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东方网络 公告编号:2016-89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收购事
项,涉及收购文化传媒行业公司股权,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5 月 9 日开市起停牌,
并披露了《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30)。后经确认公司正在筹划的事项为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5 月 16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披露了《关
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36)。公司 2016 年 5 月 23
日、5 月 30 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41、2016-47),
6 月 6 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50),
6 月 15 日、6 月 22 日、6 月 29 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6-51、2016-52、2016-54),7 月 6 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56),7 月 13 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16-57),7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延期复牌事项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6-61),7 月 20 日、7 月 27 日、8 月 3 日披露了《重大资产
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65、2016-68、2016-73),8 月 4 日披露了《重
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75),8 月 11 日、8 月 18
日、8 月 25 日、9 月 1 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76、
2016-77、2016-82、2016-84),9 月 5 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85),9 月 12 日、9 月 20 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87、2016-8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
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 2016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了继续停牌,并计划不晚于
2016 年 11 月 5 日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为山东嘉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嘉博文化”)、上海华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桦文化”)以及北京
元纯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纯传媒”)。
山东嘉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5 月 22 日,主要从事影视作品的
制作与投资业务。嘉博文化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宋宪强,与公司及公司主
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海华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3 月 31 日,主要业务为电影的投
资、制作、宣传与发行。华桦文化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股东周玉容与上海
易晴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华桦文化同比例股权,同时为第一大股东。华桦文化其股
东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北京元纯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10 月 28 日,主要业务为综艺节目、
纪录片、网络影视剧等产品的创意策划、开发制作及整合营销。元纯传媒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关晖,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交易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标的公司嘉博文化、华桦文化和元
纯传媒股权,并发行股份配套募集资金。本次交易预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更,具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
3、与现有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已与拟交易对方签署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意向协议,具体交易
方案尚未最终确定。
4、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名称
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审华
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为北京懋德律师事务所,评
估机构为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目前,中介机构正在开展对标的资产的尽
职调查工作。
5、本次交易事前审批及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目前尚未涉及需要经有权部门事前审批的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交易方案的谈判工作以及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工作尚在进
行当中,尚需一定时间方可完成。为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继续推进,保证公平
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9 月 27 日(星期二)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结合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
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