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情形的承诺函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向重庆化医紫光新
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宁夏紫光天化蛋氨酸有限责
任公司 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承诺人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等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者刑事
处罚的情况,不存在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二、本承诺人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情形,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的情形;
三、(适用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承诺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违
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
四、本承诺人和本承诺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如适用)
不存在泄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的情形,不曾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
尚未结案,最近 36 个月内不曾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
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的其他情形。
特此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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