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成自控: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9-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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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85 证券简称:天成自控 公告编号:2016-051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或“天成自控”)使

用不超过2.5亿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之日起12个月(2016年9月27日至2017年9月26日),

公司保证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800 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

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1,917,743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2.55 元,共计募集资金 507,099,964.65 元,

坐扣承销费和保荐费 10,141,999.29 后的募集资金为 496,957,965.36 元,已由主承

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2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减除会计师费、律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1,797,876.61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净额为 495,160,088.7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74 号)。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及

上述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后,未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不存在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经证监会审核的发行申请文件及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情

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实施如下募投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乘用车座椅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42,915.00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6,601.01[注]

合 计 49,516.01

注:根据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的

7,795.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 1,193.99 万元后,可投入募

集资金净额为 6,601.01 万元。

截至 2016 年 9 月 25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投资金额为 702.99 万元,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702.99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资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建设投资 铺底流动资金 合 计 的比例(%)

乘用车座椅智能化

42,915.00 702.99 — 702.99 1.64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6,601.01 — — — —

合 计 49,516.01 702.99 702.99 1.42

截至 2016 年 9 月 26 日,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未有支出。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计划,近期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

情形。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情况,为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

提下,公司计划将闲置募集资金中不超过 2.5 亿元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之日起 12 个月(2016 年 9 月 27

日至 2017 年 9 月 26 日),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的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

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

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

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过 2016 年 9 月 26 日召

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会议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文件有关规定。

五、 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

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也未超过 12 个月,且已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出具明确同意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综上所述,东方花旗同意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安排。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不超过

12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

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我们同意该议案。

六、 备查文件

1、天成自控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天成自控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4、天成自控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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