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 B 公告编号:2016-60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二○一六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6年9月2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二〇一六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6年9月26日下午以现场
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有:郑康豪、陈小海、唐若民、
林青辉、刘晓红、朱波、熊楚熊、王培、汪军民。公司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
席会议董事九人(其中:郑康豪董事、汪军民独立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会议由陈小海董事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通过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选举郑康豪董事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附后),任期至本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下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已成立,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
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下列人员担任各个专门委员会组成
人员:
1、 发展与战略委员会
负责人:郑康豪;成员:陈小海、唐若民、朱波、汪军民;
2、 审计委员会
负责人:熊楚熊;成员:唐若民、刘晓红、王培、汪军民;
3、 提名委员会
负责人:汪军民;成员:郑康豪、朱波、熊楚熊、王培;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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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王培;成员:陈小海、林青辉、熊楚熊、汪军民。
议案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陈小海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同意聘任陈小海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至
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议案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林青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由公司总经理陈小海先生提名,公司同意聘任林青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
经理、财务总监,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议案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曹剑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同意聘任曹剑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
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议案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高管人员选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吴小霜女士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同意聘任吴小霜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
历附后),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议案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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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公司董事长简历
郑康豪先生:男,1976 年出生,曾就读于深圳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曾任深
圳市政协委员、深圳市总商会(工商联)副会长、深圳国际商会副会长、深圳
市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现任百利亚太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皇庭集团
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深圳市皇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裁,兼
任深圳市青年企业家联合会常务副会长等社会职务。2010 年 9 月起任公司董事
长。
郑康豪先生及其控股的百利亚太投资有限公司、皇庭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皇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皇庭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
股份 572,611,6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89%。董事唐若民先生、监事刘玉
英女士及龙光明先生均在郑康豪先生控股的公司任职,除此之外,郑康豪先生
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
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经查询,郑康豪先生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2.1 陈小海先生
男,1968 年出生,毕业于中山大学企业管理专业,获管理学学士学位;拥
有深圳市首届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曾任职于深圳祥祺集团、大连万达集团、
青岛海尔房地产集团、皇庭集团。2009 年加入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
司任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及总经理、公司下属公司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陈小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
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查询,陈小海先生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
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2 林青辉先生
男,1966 年出生,毕业于安徽财贸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证券业务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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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注册会计师、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职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深
圳市皇庭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近五年工作经历:2009 年-2015 年任皇庭集团
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林青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
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查询,林青辉先生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
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3 曹剑先生
男,1981 年出生,毕业于广东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2007 年 6 月加入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曾就职于公司投资管理部。
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曹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持
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查询,曹剑先生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
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三: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吴小霜女士:女,1982 年出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
2007 年 5 月入职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监事、证券事务
部副总经理。2008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吴小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
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查询,吴小霜女士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
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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