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饮食: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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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21 证券简称:西安饮食 公告编号:2016-044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274,500 股,占总股本的

0.06%;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 年 9 月 29 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点概述

公司以 2006 年流通股本 6201.18 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

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流通股转增 4.5 股,

共计转增 27,905,310 股,相当于每 10 股流通股获送 2.5 股。股权分置改

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的所有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 2006 年 10 月 23 日经公司 200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

2007 年 3 月 5 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限售股份 承诺及追加承诺的履行

序号 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

持有人名称 情况

所持有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 本次解除限售的相

1 西安皇城医院

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持有 关股东所持的本公司股

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 改限售股份自获得上市

2 刘春玲 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 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

交易出售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在十二 内未上市交易,其严格履

3 贾旭芝 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 行了在股权分置改革时

过百分之十。 所做出的上述承诺。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 年 9 月 29 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274,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0.06%。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持有限售 本次可上市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

序 限售股份 冻结的股份

股份数量 流通股数 数占公司总股本的 备注

号 持有人名称 数量(股)

(股) (股) 比例(%)

1 西安皇城医院 150,000 150,000 0.03 0

2 刘春玲 94,500 94,500 0.02 0

3 贾旭芝 30,000 30,000 0.01 0

合 计 274,500 274,500 0.06 0

注:①冻结的股份数量(股)指该股东所持股份中冻结股份的总数量,包括冻结的

有限售条件股份及无限售条件股份之和。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形。

②本次限售股份持有人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其他限制,如最低减持价、限售股

份被抵押登记、高管持股等原因导致该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受到限制。

③本次限售股份不存在还未履行完毕的承诺。

④本次限售股份持有人未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四、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份类型

股数(股) 比例(%) 变动数 股数(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63,303,000 12.69 -150,000 63,153,000 12.65

4、境内自然人持股 124,500 0.02 -124,500

5、境外法人持股

6、境外自然人持股

7、内部职工股

8、高管股份 386,850 0.08 386,850 0.08

9.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63,814,350 12.79 -274,500 63,539,850 12.73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人民币普通股 435,241,570 87.21 274,500 435,516,070 87.27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435,241,570 87.21 274,500 435,516,070 87.27

三、股份总数 499,055,920 100.00 499,055,920 100.00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股改实施日 本次解限前 本次解限前

序 限售股 股份数

持有股份情况 已解限股份情况 未解限股份情况

份持有 量变化

号 数量 占当时总股 数量 占当时总股本 数量 占当前总股

人名称 沿革

(股) 本比例(%) (股) 比例(%) (股) 本比例(%)

西安皇 司法裁

1 6,685,650 3.35 7,277,325 2.92 150,000 0.03

城医院 定过户

司法裁

2 刘春玲 94,500 0.02

定过户

司法裁

3 贾旭芝 30,000 0.01

定过户

合计 6,685,650 3.35 7,277,325 2.92 274,500 0.06

上表中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股东已通过司法裁决的形式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办理了过户手续。

注:①2012年7月31日,公司股改限售股股东聚丰园贸易经销部、烤鸭店家禽水产

副食经营部、老孙家饭庄清真饮食原辅材料采购供应站、德发长商贸公司、五一饭店

天王卡拉OK歌舞厅(在登记公司登记的名称分别为“聚丰园”、“烤鸭店”、“老孙家采”、

“德发长贸”、“五一OK”),其所持股份经司法裁决过户至西安皇城医院名下,涉及股

数为471,675股。同时,西安民生彩印有限公司(登记公司登记的名称为“民生彩印”)

名下的75,000股,也经司法确权形式过户至西安皇城医院名下。共计546,675股。

2014年1月10日,公司股改限售股股东西安车辆工厂实业开发公司(登记公司登记

的名称为“车辆实业”)名下的45,000股的限售股经司法确权形式过户至西安皇城医院

名下。

上述股份共计591,675股,已于2014年4月4日解禁上市流通。

②公司股改限售股股东咸阳饮食服务公司实验饭店(登记公司登记的名称为“咸阳

饮食”),其名下持有公司限售股份244,500股。2015年9月14日,经司法裁决,咸阳饮

食名下所持有的94,500股已确权至自然人刘春玲名下,剩余150,000股确权至西安皇城

医院名下。

③2016年5月31日,经司法裁决,公司股改限售股股东新世纪社会服务公司(登记

公司登记的名称为“新世纪”)其名下所持有的30,000股限售股份已确权并过户至自

然人贾旭芝名下。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刊登《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该次解限涉及 该次解限的股份 该次解限股份占当时

序号

提示性公告》的日期 的股东数量 总数量(股) 总股本的比例(%)

1 2008 年 3 月 4 日 3 19,798,098 9.92

2 2008 年 9 月 5 日 2 14,854,725 7.44

3 2009 年 3 月 12 日 1 9,976,398 5.00

4 2010 年 3 月 31 日 1 32,547,204 16.31

5 2011 年 11 月 3 日 1 30,000 0.015

6 2014 年 4 月 2 日 4 690,675 0.28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均能严格履行

其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公司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其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次

部分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不影响其他股改承诺的履行,此次部分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后,剩余限售股份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实行限售安排。

本保荐人同意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七、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司的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 是 否;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对该

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 是 否;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

公司股票的行为;

□ 是 否;

4、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 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

导意见》和本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是 □否

八、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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