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作为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
司董事长黄小平先生辞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经核查,黄小平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审计
委员会委员,黄小平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其辞
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二、黄小平先生的辞职事项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三、黄小平先生辞职后,公司董事会将按相关规定尽快补选董事、选举董事
长,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系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长辞职
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
居荷凤
刘雪琴
黄 辉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