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旅游: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来源:深交所 2016-09-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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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

之补充协议

甲 方: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宝鸡市渭滨区经二路 155 号

法定代表人:刘江涛

乙方一: 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 7 号海航大厦 23 层

法定代表人:张岭

乙方二:宁波杭州湾新区凯撒世嘉二期股权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住所: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 290 号 1 号楼 309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凯撒世嘉股权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马逸雯)

乙方三:宁波杭州湾新区凯撒世嘉五期股权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住所: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 290 号 1 号楼 31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凯撒世嘉股权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马逸雯)

甲方、乙方在本协议中合称为“各方”,单称为“一方”,乙方之各方合称

为“乙方”或“认购方”。

鉴于:

1、2016 年 5 月 8 日,甲方与乙方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海航凯撒旅游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由乙方认购

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2、甲方拟根据监管政策和甲方实际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之发行

对象、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方案调整后乙方二、乙方三不再参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

为此,各方本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友好平等协商,达成如下补充约定,以兹共同遵守:

一、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乙方二、乙方三不再享有或承担《股份认购协议》

项下的各项权利及义务;甲方、乙方一与乙方二、乙方三在《股份认购协议》项

下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且互不追究或承担因未履行《股份认购协议》项下而

产生的违约责任。

二、乙方一继续享有或承担《股份认购协议》项下的各项权利及义务,并将

《股份认购协议》部分条款修订如下:

(一)将《股份认购协议》第 3.4 条修订为:

发行数量:本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不超过 720,000 万元,其中乙方

一拟以不低于 200,000 万元的现金认购甲方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拟认购数量=

认购金额/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

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二)删除《股份认购协议》第 3.7 条。

(三)将《股份认购协议》第 3.9 条修订为:

各方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20,000 万元(含发行

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1 国内营销总部二期项目 124,816.00 102,723

公民海外即时服务保障

2 105,865.00 84,689

系统项目

3 凯撒邮轮销售平台项目 349,020.00 273,117

4 凯撒国际航旅通项目 296,202.00 259,471

合计 875,903.00 720,000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甲方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募

集资金到位前,甲方董事会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决定甲方以自筹资金

择机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上述募投项目的范围内,甲方

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项目工期及轻重缓急,按照相关法规并在股东

大会授权范围内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本次发

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不足部

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本补充协议为《股份认购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股份认购协议》

与本补充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本补充协议未作约定的

其他事项,仍按《股份认购协议》的约定执行。

四、本补充协议自各方签署盖章之日起成立,除本补充协议第一条所约定事

项外,本补充协议其余内容与《股份认购协议》同时生效;本补充协议第一条所

约定事项自本补充协议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以中文书写,正本一式拾份,甲方持贰份,乙方各方各持壹份,

其余报有关主管部门,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之签署页)

甲方: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16 年 9 月 26 日

(此页无正文,为《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之签署页)

乙方一: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16 年 9 月 26 日

(此页无正文,为《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之签署页)

乙方二:宁波杭州湾新区凯撒世嘉二期股权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16 年 9 月 26 日

(此页无正文,为《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之签署页)

乙方三:宁波杭州湾新区凯撒世嘉五期股权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16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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