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
作为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英农业”或“公
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5号:商品期货套
期保值业务》等有关规定,就华英农业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
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交易的必要性
玉米、豆粕、小麦、豆油是公司的主要生产原料。公司对原料的
采购采取价格低时多买、价格高时少买的策略,争取将全年的原料平
均采购价格保持在一定水平,但操作难度存在两种风险,即在价格低
时,大量采购原料会占用资金,同时还占用厂库库存,原料损耗较大;
在价格高时,尽量控制原料采购数量会对生产造成影响,同时还有可
能失去一定的市场份额,为此通过控制原料数量的采购方式来控制原
料价格效果较为有限。
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操作,能规避玉米、豆粕等价格波动风
险,可发现价格,控制采购成本,在价格低时,通过买入期货套期保
值,以期货采购代替现货库存;在价格高时,通过卖出套期保值锁定
库存风险,这样,公司不仅可以将原料的现货库存数量控制在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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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用量内,而且还能避免不利价格所带来的损失,实现公司自身长
期稳健的发展,而非追求短时的暴利。
二、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套期保值基本情况
1、套期保值期货品种范围:
公司套期保值的品种范围为公司所需原材料,即玉米、豆粕、小
麦、豆油。
2、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2016 年,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投入保证金最高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如拟投入资金有必要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应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根据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
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执行。
(二)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锁定原材料价格风
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买入
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
可以降低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业务经营,在材
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也会存
在一定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化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
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
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
动性风险,此外,在期货价格波动巨大时,公司甚至可能存在未及时
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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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
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
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相关信息,将可能导致套期保值业务损
失或丧失交易机会而造成风险。
4、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相匹配,
严格控制期货头寸。
2、公司规定了套期保值方案的设计原则并规定了套期保值方案
的具体审批权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仅以规避生产经营中的商品价格
风险为目的,不涉及投机和套利交易,同时将严格遵循进行场内交易
的规定,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或
所需的原材料,套期保值的数量不能超过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期货
持仓量不能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量。
3、公司规定期货交易员应严格按照审批确定后的套期保值方案
进行操作,并规定了按日编制期货交易报告并提交相关审核或审批人
员的制度,确保期货交易风险控制。
4、公司以自己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不
会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5、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
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四)其他事项
公司为进行套期保值亏损金额每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
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10%且亏损金额超过1000万
元人民币后,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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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履行合法表决程序的说明
本次拟开展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该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为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原材料价格波动的能
力,实现稳健经营,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公司开展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公司已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相
关的风险控制措施。公司201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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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张广新 秦 健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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