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号码:300245 证券简称:天玑科技 公告编号:2016-081
减资公告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原授予的激励对象焦永升、李伟、王小丽、王新
刚、陆竞新已离职,且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
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 5 人已不符合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现对
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 75,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原授予的
激励对象持有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分别为:焦永升 20,000 股、李伟 20,000
股、王小丽 10,000 股、王新刚 10,000 股、陆竞新 15,000 股,回购价格为 10.8259 元/
股(回购价格依据《股权激励计划》及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同日公
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实施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75,000 股后,公司注
册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总股本由 27,526.0795 万股减至 27,518.5795 万股。
由于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
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
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