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4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90万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2.96%。
2、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16年9月28日。
3、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以 2016 年 7 月 15 日为授予日,向
公司 7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9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授予登记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16 年 7 月 15 日。
2、标的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授予数量及价格: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90 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
的 2.96%,授予价格为 6.39 元/股。
4、授予对象: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77 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中
层管理骨干以及核心技术和业务骨干。具体授予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授予前公司总股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蔡礼永 董事、副总经理 170 13.18 0.39
董事、董秘、副
谢瑾琨 80 6.20 0.18
总经理
侯又森 董事、副总经理 29 2.25 0.07
张祖兴 副总经理 75 5.81 0.17
副总经理、财务
沈利勇 75 5.81 0.17
总监
1
洪 波 副总经理 35 2.71 0.08
郑 阳 副总经理 35 2.71 0.08
主要中层管理骨干以及核
791 61.32 1.82
心技术和业务骨干(70人)
合计(77人) 1,290 100.00% 2.96%
5、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与公司 2016 年 7 月 16 日登载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一致。
6、限售期安排
(1)锁定期
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激励对象自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内为锁定期。
(2)解锁期
限制性股票必须满足解锁条件后,才能解锁。具体解锁安排如下: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第一次解锁 30%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第二次解锁 35%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第三次解锁 35%
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禁售期
本期股权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①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②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
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③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
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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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认购资金进行验审并出
具了天健验〔2016〕379 号验资报告:经我们审验,截至 2016 年 9 月 8 日止,贵公司已收
到 77 名 股 权 激 励 对 象 缴 纳 的 行 权 增 资 款 合 计 人 民 币 捌 仟 贰 佰 肆 拾 叁 万 壹 仟 元 整
(¥82,431,000.00),其中计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2,90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
本溢价)69,531,000.00 元。截至 2016 年 9 月 8 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448,532,798.00 元,累计实收资本人民币 448,532,798.00 元。
三、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16 年 9 月 28 日。
四、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参与本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 6 个月买卖
公司股票的情形如下:
1、公司董事、董秘兼副总经理谢瑾琨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侯又森先生分别作为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京中捷时代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51%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的募集资金认购对象和交易对方,2016 年 6 月 3 日,谢瑾琨先生认购了 1,041,356 股公司
股份,侯又森先生取得 4,615,384 股的股份支付对价。
2、公司副总经理洪波先生、郑阳先生作为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两人于 2016
年 8 月 31 日完成了第三个行权期各 49.92 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9,081,893 18.15% +12,900,000 91,981,893 20.5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56,550,905 81.85% 0 356,550,905 79.49%
三、总股本 435,632,798 100.00% +12,900,000 448,532,798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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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 448,532,798 股摊薄计算,2015 年度公司基本
每股收益为 0.55 元/股。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认购限制性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存储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
资金。
八、备查文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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