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益股份: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深交所 2016-09-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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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38 证券简称:同益股份 编号:2016-017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经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兹定于2016年10月14日(星期五)下午15:00召开2016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股权登记日:2016年10月10日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10月14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年10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0月13日15:00至2016年10月14日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止股权登记日2016年10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

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

书见本通知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荣超滨海大厦B座3楼公司3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1、2、3、4、5、6、7、8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议案9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0已经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9月7日及2016年9月27日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2、10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属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

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10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持股5%以上的人员以外的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本公司将单独计票,并将

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6年10月11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30

2、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

托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证

明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填写《参会股

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证券事务部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兴华路南侧荣超滨海大厦B座3层

邮编:518101

传真:0755-27780676

(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请注明“同益股份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本次会议联系人:马英、朱慧芬

联系电话:0755-21638277

联系传真:0755-27780676

3、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5、附件二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6、附件三 《参会登记表》。

特此通知。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538。

2、投票简称:“同益投票”。

3、议案设置及表决意见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表示对以下议案 1 至议案 10 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100.00

议案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1.00

议案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2.00

案》

议案 3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0

议案 4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

议案 5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5.00

议案 6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6.00

议案 7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7.00

议案 8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8.00

议案 9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00

议案 1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00

(2)表决意见

对于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

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

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0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0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0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

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

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

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的行使表决权(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填写“股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3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6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7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8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9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如委托人无在本授权委托书中就上述议案表明委托人的表决意见的,则委托

人在此确认:委托人对受托人在此次股东会上代委托人行使表决权的行为予以确

认。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本委托书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注册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码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

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

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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