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拟于 2016 年 9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认真审议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议案及简历,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拟聘
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
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
规定,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
于聘任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及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审议和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我们同意聘任钱金波为公司总裁,聘用汪建斌、方宣平、张少斌、
徐威、董忠武、徐志宏、钱秀芬为公司副总裁,聘用方宣平为公司财务总监,
聘用薛霞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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