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7 股票简称:大连控股 编号:临2016-41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6年半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向我公司下发了《关于对大连
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
函【2016】2141 号),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
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3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
作进一步披露。
一、大宗商品贸易经营情况
1.半年报披露,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4.6 亿元,同比增加
241.65%,实现归母净利润-3827.16 万元,公司本期营收大幅增长主要
系大宗商品贸易增加所致。报告期公司大宗商品贸易的毛利率仅
1
0.09%,盈利水平较低。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大宗商品贸易的具
体品种、业务模式、盈利情况及同比变化情况;(2)报告期大宗商品贸
易的采购、销售情况,包括前五名客户名称、采购及销售金额、是否存
在关联关系;(3)请结合大宗商品贸易行业现状,补充说明公司在盈利
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大规模增加该项业务投入的原因及合理性。
2.半年报披露,公司营业税金及附加的本期发生额为 18.27 万元,
较去年同期下降 16.41%,与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情况不相匹配。
请结合公司大宗商品贸易的开展情况,补充披露本期营业收入大幅增长
但营业税金同比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二、关于关联交易及预付款项
3.根据公司前期信息披露,公司每年向控股股东关联企业天津大通
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铜业”)支付大额预付款。半年报披露,
公司预付款项期末余额 19.11 亿元,同比增加 25.93%,其中预付给大
通铜业 17.46 亿元,占比高达 91.46%。请补充披露:(1)结合行业惯
例,说明上述业务采用大额预付款结算的必要性及合理性;(2)请以列
表形式补充披露 2014 年-2016 年上半年你公司与大通铜业的预付款
发生额和实际采购金额,请核实并说明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3)
请结合向大通铜业的采购品种,说明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及其公允性;
(4)除上述预付款项外,你公司与大通铜业之间的其他资金往来情况;
(5)除大通铜业外,其他关联方的预付款情况,包括单位名称、预付
款发生额、关联交易金额等。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三、关于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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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半年报披露,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共计 9081.89 万元,
账龄均为 5 年以上。请补充披露公司 2014 年-2016 年上半年期末前
五名应收账款的交易对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所涉及的交易事项、超
过 5 年未结算的原因。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 3 号》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
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
原因。
请你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并
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特此公告。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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