羚锐制药: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9-2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285 证券简称:羚锐制药 公告编号:临 2016-065 号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羚锐制药”)

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信阳新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锐

投资”)的通知,新锐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250,000 股(占本

公司总股本的 0.211%)质押给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

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9 月 23 日,购回交易日为 2017 年

9 月 21 日。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新锐投资本次股份质押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

其主营利润、羚锐制药股票分红等,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空间。

若羚锐制药股价波动到预警线时,新锐投资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

截至本公告日,新锐投资持有本公司股票 10,867,5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的 1.835%,其中已质押股票 10,85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1.832%。

特此公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羚锐制药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