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强股份:关于投资花火(厦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26 16: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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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60 证券简称:秀强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9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花火(厦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秀强股份”)拟使

用自有资金 2,000 万元人民币对花火(厦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

火”)增资,其中 67.1299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932.8701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占花火的出资比例为 11.11%。

公司本次投资花火后,将与花火内部专业的动漫创作团队共同构思,设计符

合儿童市场、针对幼教新的独立 IP,同时利用花火团队专业动画制作经验推出

系列动画,打造公司自己具备观赏性的、原创的儿童 IP 动画产品等,为公司幼

教产业的长远发展做好准备。

2、2016 年 9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投资花火(厦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对外

投资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花火的基本情况

住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 32 号 503 单元 01 区

法定代表人:孙小泉

注册资本:537.037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动画、漫画设计、制作;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电影和影视节目

发行;软件开发;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药品信息服务和网吧);文化、艺术活

动策划;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不含文物);其他电子产品零售;其他文化

用品零售;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

服务;预包装食品零售;图书、报刊零售;音像制品零售;互联网销售;贸易代

理;其他日用品零售。

本次增资前的股东结构及持股比例如下:

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额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比例(%)

(万元)

1 孙小泉 276.25 51.44

2 王慧 32.50 6.05

3 郭焕芬 16.25 3.03

4 朱晓燕 150 27.93

5 皮莉雅 25 4.65

嘉兴君诚一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6 37.037 6.9

(有限合伙)

合计 537.037 100

本次增资完成后的股东结构及持股比例如下:

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额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比例(%)

(万元)

1 孙小泉 276.25 45.72

2 王慧 32.50 5.38

3 郭焕芬 16.25 2.69

4 朱晓燕 150 24.83

5 皮莉雅 25 4.14

嘉兴君诚一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6 37.037 6.13

(有限合伙)

7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67.1299 11.11

合计 604.1669 100

2、花火主要业务情况

花火(厦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11 年于厦门成立,目前在北京、南京、

福建三地成立 4 家子公司。花火以原创动漫为核心,业务涵盖影视制作发行、音

像出版发行、图书出版发行、主题乐园、游戏、娱乐节目、活动及周边衍生品等。

目前,花火已拥有 200,000 屏原创漫画,150 多个原创 IP,在中国移动咪咕游戏

平台拥有 25 款原创手游,花火的动漫专业制作团队已达 100 余人(包括外包动

漫团队),已聚集出品、宣发、营销、公关等业内优秀人才及重要合作伙伴。

三、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增资

各方同意本次交易估值(投后)为 1.8 亿元人民币,秀强股份向花火增资 2,000

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 67.1299 万元,其余 1932.8701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

资后秀强股份共持有花火 11.11%股权。

2、合作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与花火将立即开展业务合作,花火将调动其内部专业的

创作团队配合公司构思、设计符合儿童市场、针对幼教新的独立 IP,包括完整

的形象设计、故事创意,利用现有的专业动画制作经验推出系列动画,打造秀强

股份自己原创的儿童 IP 动画产品,具备观赏性的教育课件等。

为提升在幼教领域品牌影响力,公司拟打造与秀强幼教相关的独立幼教动漫。

花火负责公司幼教动漫的创意、设计、内容编剧的选择开发,花火现有的作品创

意、教育内容设计、IP 形象等与公司资源共享,支持公司幼教品牌形象的推广;

花火负责将现有公司教育体系、经典教材内容、教育理念等动漫化,提供动漫创

意、设计、内容开发等支持,并利用花火已经建立起来的 100 多家电视台发行渠

道、无线互联网的渠道、三大电信运营商的渠道等将公司原创的 IP 产品进行全

渠道铺开发行推广,将公司的 IP 打造成中国有影响力的儿童教育 IP,从原创 IP

这个原点的影响力带动整个公司教育产业链的各个环节。

秀强股份负责利用自身幼教实体平台进行推广、营销,最终形成公司在幼教

动漫领域的独立 IP 形象(独立 IP 指的是根据公司教育的需求重新原创设计的不

同于花火现有的 IP 的全新的 IP 及产品)。

四、对外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目的

公司本次投资花火后,将与花火内部专业的动漫创作团队共同构思,设计符

合儿童市场、针对幼教新的独立 IP,包括完整的形象设计、故事创意,花火也

将利用其现有的专业动画制作经验推出系列动画,为公司打造属于公司自己原创

的儿童 IP 动画产品、具备观赏性的教育课件等。

此外,花火也将利用其已经建立起来的 100 多家电视台发行渠道、无线互联

网渠道、三大电信运营商渠道等将公司原创的 IP 产品进行全渠道铺开发行推广,

将公司原创的儿童 IP 动画课件打造成中国有影响力的儿童教育 IP,从原创 IP 这

个原点的影响力带动公司教育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从而提升公司在幼教领域的品

牌影响力。

2、存在的风险

(1)标的公司的估值风险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2000 万元获得花火增资后的 11.11%股权,花火估值

18,000 万元(公司投资后)。公司提醒投资者,虽然公司在本次投资过程中遵循

谨慎原则,履行了勤勉、尽职的职责,但花火未来经营仍然受多方面因素影响,

可能出现标的资产价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

(2)行业风险

针对幼教的原创儿童 IP 动画产品需要强劲的 IP 支撑,而原创动漫 IP 的创造,

还需要不断摸索,创作者无法确保强 IP 的产生。同时,动漫产业在内容上也会面临

版权法律红线与审核监管方面的压力,同样需做出完善的针对性措施。

3、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资是为打造与公司幼教产业相关的、属于公司自己原创的儿童 IP

动画产品、具备观赏性的教育课件等,有利于提升公司在幼教领域的品牌影响力,

巩固和提高公司在幼教行业的地位,进一步提高公司行业竞争力,为公司增加新

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对外投资不会新增公司的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等事项;预计花火的业绩

成长将会给公司带来相应的股权收益。

公司本次增资花火,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截止公告日公司

不存在为花火提供担保、委托花火理财等事项。

五、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2016 年 9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投资花火(厦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

用自有资金 2000 万元投资花火(厦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详见 2016 年 9 月

26 日刊载于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6 年 9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投资花火(厦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 2000 万元投资花火(厦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投资花火

(厦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是为打造与公司幼教产业相关的独立幼教动漫,有利

于提升公司在幼教领域品牌影响力,巩固和提高公司在幼教行业的地位,有利于

公司的未来发展,也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详见 2016 年 9 月 26 日刊载

于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投资花火

(厦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投资花火(厦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是为打造与公司幼教产业相关的独

立幼教动漫,有利于提升公司在幼教领域品牌影响力,巩固和提高公司在幼教行

业的地位,有利于公司的未来发展,也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2000 万元投资花火(厦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 2016 年 9 月 26 日刊载于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投资花火(厦门)文化传播有

限公司的独立意见》。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投资花火(厦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

4、《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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