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16-078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
知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以通讯送达的方式发出,于 2016 年 9 月 25 日 14:30 在公司
技术中心大楼 B206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
董事 7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清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关联董事何清华先生、何毅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会议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
关联董事何清华先生、何毅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三、会议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当前证券市场情况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拟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案做出调整,具体如下:
(一)关于调整发行对象
1、调整前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清华先生或何清华先生与
其配偶共同设立的合伙企业,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
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购买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
过十名的特定投资者。何清华先生承诺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 20%。
2、调整后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清华先生,以及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购买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的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十名的特定投资者。何清华先生承诺认购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 20%。
(二)关于调整单一认购人参与认购数量上限
1、调整前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 331,825,037 股(含 331,825,037 股),其
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清华先生或何清华先生与其配偶共同设立的合伙企
业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依据股东大会授权
结合实际情况与主承销商(保荐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2、调整后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 331,825,037 股(含 331,825,037 股),其
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清华先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除
何清华先生外,其他任何单一发行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认购取得的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0,000 万股,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依据股东大会授权结合实
际情况与主承销商(保荐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关联董事何清华先生、何毅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四、会议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反馈意见的回复的议案》
【公司及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反馈意见的回复详见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
购 Avmax Group Inc.股权项目的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交易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七、会议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何清华先生
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关联董事何清华先生、何毅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