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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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五年三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目录
引言 ............................................................................................................................... 1
一、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二)的依据 ................................................................................... 1
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二)的申明事项 ................................................................................... 2
正文 ............................................................................................................................... 4
一、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 4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主体资格 ................................................................................... 4
三、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质条件 ............................................................................................... 4
四、发行人的设立....................................................................................................................... 7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8
六、发起人和股东....................................................................................................................... 8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14
八、发行人的业务..................................................................................................................... 15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16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19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 29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 31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 31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 32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 33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33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及合规性 ............................................. 38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 40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 40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 41
二十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 41
二十二、结论意见..................................................................................................................... 42
签章页 ......................................................................................................................... 43
附件: ......................................................................................................................... 44
一、注册商标 ................................................................................................................................ 44
二、专利 ........................................................................................................................................ 46
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57
四、域名 ........................................................................................................................................ 61
五、租赁房产 ................................................................................................................................ 6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致: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引言
一、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二)的依据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依据与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专
项法律服务委托协议》,担任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
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
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文件资料和已
存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据此于 2014 年 5 月出具了《国浩律师(上海)事
务所关于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原法律意见书”)以及《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律师工作
报告》(以下简称“原律师工作报告”);于 2014 年 8 月出具了《国浩律师(上海)
事务所关于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原补充法律意见书”)。现根据中国证监会之要求,
就自原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起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之日(以下简
称“补充事项期间”)相关事项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对于原法律意见书
和原律师工作报告、原补充法律意见书已经表述的部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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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二)的申明事项
本所律师依据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
国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并申明如下: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补充法律意见
书(二)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
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本所律师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的法
律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同上报,并愿意对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的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所律师同意发行人部分或全部在招股说明书中自行引用或按中国证监
会审核要求引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的内容。
4、发行人保证:其已经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所必须的真实、完整、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
5、对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
实,本所律师依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发行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或
对其进行访谈的访谈笔录。
6、本所律师仅就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合法性及相关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不对
发行人参与本次发行所涉及的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发表任何意见,
本所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中对有关会计报表、审计和资产评估报告中某些
数据或结论的引用,除本所律师明确表示意见的以外,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
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者默示的保证,对于这些文件内容,
本所律师并不具备核查和做出评价的适当资格。
7、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作任何解释
或说明。
8、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之
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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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9、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系对本所已出具的原法律意见书、原律师工作
报告、原补充法律意见书的补充,原法律意见书、原律师工作报告、原补充法律
意见书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不一致的部分以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为准。
10、如无特别说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中所使用的词语与原法律意见
书、原律师工作报告释义部分列明的含义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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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正文
一、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本所律师已查验了以下文件:
1、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会议文件;
2、发行人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会议文件;
3、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
则》;
4、原法律意见书、原律师工作报告、原补充法律意见书所述查验的文件。
本所律师经查验后确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之日,原法律意
见书、原律师工作报告、原补充法律意见书第一部分“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批准和
授权”所论述内容未发生变更与调整。发行人已就本次发行并上市获得了其内部
权力机构的批准,本次发行尚待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尚待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同意。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主体资格
本所律师已查验了以下文件:
1、发行人现时持有的注册号为“31010700016165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发行人设立以来全套工商登记档案资料;
3、发行人设立时上海市工商局嘉定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101142009214”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5、原法律意见书、原律师工作报告、原补充法律意见书所述查验的文件。
本所律师经查验后确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之日,发行人仍
系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公
司章程》需要终止的情形。发行人仍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
中关于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质条件
本所律师已查验了以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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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0763 号”《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
字(2015)第 110767 号”《内控鉴证报告》及“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0764 号”
《税务审核报告》;
2、《招股说明书》;
3、国海证券与发行人签订的承销及保荐协议;
4、发行人相关辅导培训资料;
5、发行人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会议材料;
6、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声明与承诺函;
7、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
则》;
8、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9、发行人的承诺、确认文件;
10、原法律意见书、原律师工作报告、原补充法律意见书所查验的文件。
本所律师经查验后确认:
(一)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发行新股的条件
1、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均为人民币普通股,与发行人本次发行前的股份
具有同等权利。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均为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发行
价格相同,任何认股人所认购股份均应当支付相同的价额,符合《公司法》第一
百二十六条的规定。
2、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事项已获得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公
司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
(二)发行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新股的条件
1、根据《招股说明书》、“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0763 号”《审计报告及
财务报表》以及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
的组织机构,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
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符合《证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2、根据《招股说明书》、“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0763 号”《审计报告及
财务报表》、发行人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
人本次发行并上市前的股本总额不少于 3,000 万元,发行人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
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以上,符合《证券法》第五十条的规定。
3、发行人已聘请国海证券担任本次发行并上市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并于
2014 年 5 月 15 日签订了承销及保荐协议,符合《证券法》第十一条和第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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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的规定。
(三)发行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新股的条件
1、发行人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
四、第十五条关于公开发行股票主体资格的要求(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第二部分“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主体资格”一节)。
2、根据“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0763 号”《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以及发
行人的确认,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发行人于 2013 年度、
2014 年度分别实现净利润 41,146,231.10 元、55,891,536.72 元,发行人最近两年
净利润累计不少于 1,000 万元;发行人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为
221,989,249.77 元,不少于 2,000 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发行人本次发行
并上市前股本总额为 5,500 万元,本次发行并上市后股本总额为 7,336 万元,不
少于 3,000 万元,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3、根据“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0763 号”《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以及发
行人的确认,发行人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资产
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及业务独立(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第五部分“发
行人的独立性”一节),符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关于发行人独立性的发行条件。
4、根据“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0767 号”《内控鉴证报告》以及发行人的
确认,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
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已建立健全股东投票计票
制度,建立发行人与股东之间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切实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
收益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求偿权等股东权利。(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
书(二)第十四部分“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一节),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5、根据“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0763 号”《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以及发
行人的确认,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
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应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管理办
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6、根据“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0767 号”《内控鉴证报告》以及发行人的
确认,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
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
告,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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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7、根据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
(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一节)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下列情形:
(1)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2)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 12 个月内受到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8、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
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
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
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
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9、根据发行人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方案及其可行性的议案》以及发行
人的确认,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智能化
现金处理设备生产项目、技术中心提升项目、服务网络体系建设项目。发行人募
集资金用于主营业务,并有明确的用途,发行人的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方向与发
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及未来资本支出规划等
相适应,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之日,发行人
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除须按照《证券法》第十条的规定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以及按照《证券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同意外,仍然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条
件。
四、发行人的设立
本所律师已查验了以下文件:
1、发行人设立时各发起人签署的《发起人协议》;
2、立信会计于 2010 年 10 月 20 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0)第 25498 号”
《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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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3、天圆开资产评估于 2010 年 10 月 25 日出具的“天圆开评报字(2010)第
111108 号”《上海古鳌电子机械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评估报
告》;
4、立信会计于 2010 年 11 月 18 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0)第 25499 号”
《验资报告》;
5、发行人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相关会议文件;
6、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会议文件;
7、发行人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会议文件;
8、发行人设立时的其他工商登记资料;
9、原法律意见书、原律师工作报告、原补充法律意见书所查验的文件。
本所律师经查验后确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之日,原法律意
见书、原律师工作报告、原补充法律意见书第四部分“发行人的设立”所论述内容
未发生变更与调整。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本所律师已查验了以下文件:
1、发行人现时持有的注册号为“31010700016165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发行人现时有效的《公司章程》;
3、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发行人的业务”一节所述查验文件;
4、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一节所述查验文件;
5、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一节所述查验文件;
6、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一节所述查验文件;
7、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图;
8、发行人的《开户许可证》;
9、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税务登记证》;
10、发行人相关财务内控制度;
11、发行人出具的承诺、确认文件。
12、原法律意见书、原律师工作报告、原补充法律意见书所查验的文件。
本所律师经查验后确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之日,原法律意
见书、原律师工作报告、原补充法律意见书第五部分“发行人的独立性”所论述内
容未发生变更与调整。
六、发起人和股东
本所律师已查验了以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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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的工商档案或身份证明文件;
2、发行人的机构股东的全套工商档案、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私募
投资基金股东的基金备案证明文件及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
3、发行人全体股东出具的股份锁定承诺函;
4、原法律意见书、原律师工作报告、原补充法律意见书所述查验的文件。
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之日,除原法律意
见书、原律师工作报告、原补充法律意见书第六部分“发起人和股东”所论述内容
外,本所律师对该部分作补充阐述如下: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之日,公司 8 家机构股
东中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的股东分别为深圳市纳兰凤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深圳市华信睿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温州海汇商融创业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力鼎明阳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鼎锋久
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鼎锋久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上述私募投资基金股东的基金备案情况和基金管理人登记情况如下:
1、深圳市纳兰凤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纳 兰凤凰系于 2012 年 7 月 5 日成立的合伙企业,现持有注册号为
“440304602315233”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纳兰凤凰的主要经营场所为深圳市
光明新区光明街道招商局光明科技园 A3 栋 C3B5,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市纳
兰德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凤凰源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为“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开展
股权投资和企业上市咨询业务”,合伙期限为 2012 年 7 月 5 日至 2019 年 7 月 5
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之日,纳兰凤凰持有发行人 2,500,000 股
股份,持股比例为 4.5455%。现各合伙人的出资额及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劳俊豪 1,000.0000 10.0000
杨敏 1,000.0000 10.0000
邓海雄 1,000.0000 10.0000
陆建忠 1,000.0000 10.0000
关剑贤 1,000.0000 10.0000
谢山维 800.0000 8.0000
马逸夫 700.0000 7.0000
广东凤凰源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000 5.0000
深圳市纳兰德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0 5.0000
潘奕岑 500.0000 5.0000
李智雄 500.0000 5.0000
薛文锋 500.0000 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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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林杰 500.0000 5.0000
黄卫星 500.0000 5.0000
合计 10,000.0000 100.0000
根据纳兰凤凰提供的基金备案证明文件,经本所律师核查,纳兰凤凰已履行
相应的基金备案程序,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
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
根据深圳市纳兰德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
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网站公示信息,经本所律师核查,深圳市纳兰德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凤凰源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分别
于 2014 年 4 月 29 日、2014 年 5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登记手
续,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
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
2、深圳市华信睿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华信睿诚系于 2013 年 5 月 15 日成立的合伙企业,现持有注册号为
“440302602354880”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华信睿诚的主要经营场所为深圳市
光明新区光明街道招商局光明科技园 A3 栋 C325,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华信
中诚投资公司,合伙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为“投资、投资咨询及
投资管理服务”。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之日,华信睿诚持有发行人
2,500,00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4.5455%。现各合伙人的出资额及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深圳市华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000.0000 30.0000
深圳市恒洲信投资有限公司 4,400.0000 22.0000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400.0000 17.0000
深圳市云舟壹佰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00 10.0000
山东大视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00 5.0000
吴晓宏 1,000.0000 5.0000
杜霖 1,000.0000 5.0000
姚行达 1,000.0000 5.0000
深圳华信中诚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0 1.0000
合计 20,000.0000 100.0000
根据华信睿诚提供的基金备案证明文件,经本所律师核查,华信睿诚已履行
相应的基金备案程序,符合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
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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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根据深圳华信中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以及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网站公示信息,经本所律师核查,深圳华信中诚投资有限
公司已于 2014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登记手续,符合《证
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
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
3、温州海汇商融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海汇商融系于 2011 年 6 月 14 日成立的合伙企业,现持有注册号为
“30300000072285”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海汇商融的主要经营场所为温州市
平阳县昆阳镇解放北路(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内),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李明智,
合伙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
创业投资;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咨询服务;
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
机构。(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合伙期限为 2011 年 6 月 14 日至 2019 年 6 月 13 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出具之日,海汇商融持有发行人 2,000,00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3.6364%。海汇
商融各合伙人出资额及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深圳市海富恒盈股权投资基金企业
12,000 30.41
(有限合伙)
温州嘉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1,750 4.44
(有限合伙)
温州汇德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000 2.53
浙江商融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678 1.72
浙江宏信投资有限公司 500 1.27
广州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95 0.49
竺纯喜 1,700 4.31
施嫦嫦 1,500 3.80
李大江 1,500 3.80
汤海涵 1,500 3.80
金权宗 1,500 3.80
李成 1,400 3.55
范波仁 1,300 3.29
柯华育 1,200 3.04
陈海燕 1,150 2.91
潘文亮 1,000 2.53
谢晓燕 1,000 2.53
梅忠 1,000 2.53
王启耐 1,000 2.53
倪八一 1,000 2.53
3-3-3-1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陈时芳 1,000 2.53
金哲新 540 1.37
陈景才 500 1.27
祝碧慧 500 1.27
徐建国 500 1.27
吴小勤 500 1.27
程年滔 500 1.27
柯秀聘 500 1.27
陈寿海 500 1.27
张斐 350 0.89
李明智 195 0.49
合计 39,458 100.00
根据海汇商融提供的基金备案证明文件,经本所律师核查,海汇商融已履行
相应的基金备案程序,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
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
根据广州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以及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网站公示信息,经本所律师核查,广州海汇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已于 2014 年 4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登记手续,符合《证
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
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
4、上海力鼎明阳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力鼎明阳系于 2010 年 12 月 8 日成立的合伙企业,现持有注册号为
“310000000101705”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力鼎明阳的主要经营场所为上海市
宝山区双城路 803 弄 11 号 1601-10 室,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力鼎兴业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为伍朝阳),合伙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营
范围为“创业投资管理,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企业经营
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合伙期限为 2010 年 12 月 8 日至 2017 年
12 月 7 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之日,力鼎明阳持有发行人 1,840,00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3.3455%。力鼎明阳各合伙人出资及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蔡金生 3,650.00 27.04
徐现鹏 3,000.00 22.22
姜敏 1,500.00 11.11
张育林 1,500.00 11.11
吴锦明 1,100.00 8.15
3-3-3-1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陈智春 1,000.00 7.41
丁家义 1,000.00 7.41
周雯瑛 750.00 5.56
北京力鼎兴业投资管理中心
0.0001 0.00
(有限合伙)
合计 13,500 100.00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具的“中基协证(2014)20 号”证明文件
确认,力鼎明阳已履行相应的基金备案程序,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
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具的“中基协证(2014)20 号”证明文件
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网站公示信息,经本所律师核查,北京力鼎兴业
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于 2014 年 5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
理登记手续,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
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
5、上海鼎锋久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鼎锋久成系于 2012 年 5 月 17 日成立的合伙企业,现持有注册号为
“310000000112328”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鼎锋久成的主要经营场所为上海市
杨浦区武东路 198 号 906-2 室,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鼎锋股权投资管理中心,
合伙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实业投
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合伙期限为 2012 年 5 月
17 日至 2032 年 5 月 16 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之日,鼎锋久成
持有发行人 1,562,512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2.8409%。鼎锋久成各合伙人出资额
及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李惠琳 5,600 56.00
湖北龙昇投资有限公司 800 8.00
李健 800 8.00
蔡锦芳 500 5.00
陈宇 500 5.00
唐侃 500 5.00
黄苏英 500 5.00
李大鹏 500 5.00
杭州金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 2.00
3-3-3-1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鼎锋投资 100 1.00
合计 10,000 100.00
根据鼎锋久成提供的基金备案证明文件,经本所律师核查,鼎锋久成已履行
相应的基金备案程序,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
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
根据上海鼎锋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提供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
书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网站公示信息,经本所律师核查,上海鼎锋股
权投资管理中心已于 2014 年 5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
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
6、上海鼎锋久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鼎锋久照系于 2012 年 11 月 8 日成立的合伙企业,现持有注册号为
“310000000115601”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鼎锋久照的主要经营场所为上海市
杨浦区武东路 198 号 906-1 室,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鼎锋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合伙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
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合伙期限为 2012
年 11 月 8 日至 2019 年 11 月 7 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之日,鼎
锋久照持有发行人 781,242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4204%。鼎锋久照各合伙人出
资额及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武汉市康元投资有限公司 9,900 99.00
鼎锋投资 100 1.00
合计 10,000 100.00
根据鼎锋久照提供的基金备案证明文件,经本所律师核查,鼎锋久照已履行
相应的基金备案程序,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
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
根据上海鼎锋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提供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
书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网站公示信息,经本所律师核查,上海鼎锋股
权投资管理中心已于 2014 年 5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
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3-3-3-1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本所律师已查验了以下文件:
1、发行人设立以来全套工商登记档案资料;
2、发行人设立至今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相关会议文件;
3、原法律意见书、原律师工作报告、原补充法律意见书所述查验的文件。
本所律师经查验后确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之日,原法律意
见书、原律师工作报告、原补充法律意见书第七部分“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所论
述内容未发生变更与调整。
八、发行人的业务
本所律师已查验了以下文件:
1、发行人设立以来全套工商登记档案资料;
2、发行人现时持有的注册号为“31010700016165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发行人现时有效的《公司章程》;
4、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取得的相关生产经营许可证书;
5、“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0763 号”《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6、原法律意见书、原律师工作报告、原补充法律意见书所述查验的文件。
本所律师经查验后确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之日,除原法律
意见书、原律师工作报告、原补充法律意见书第八部分“发行人的业务”所论述内
容外,本所律师对该部分作补充阐述如下:
(一)经营范围
1 、 根 据 上 海 市 工 商 局 于 2015 年 2 月 15 日 核 发 的 注 册 号 为
“31010700016165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为:金融电子机
具、人民币鉴别仪、伪钞鉴别仪的设计、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电子监控设备
(以上均不含涉及前置许可的项目)、安防电子机械设备的生产和销售,软件开
发,通信设备(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五金交电、办公用品、税控机
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电子电器的销售,自有设备租赁,从事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
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
业务流程外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目前的主营业务为:金融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
与服务,与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的业务范围相符。
3-3-3-1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与经营活动
相关的资质和许可证书仍在有效期内。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二)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出具之日,发行人未在中国大陆以外从事经营活动。
(三)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经营范围经历了以下变更过
程:
根据古鳌电子于 2015 年 2 月 15 日取得的注册号为“310107000161653”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古鳌有限的经营范围变更为:金融电子机具、人民币鉴别仪、
伪钞鉴别仪的设计、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电子监控设备(以上均不含涉及前
置许可的项目)、安防电子机械设备的生产和销售,软件开发,通信设备(除卫
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五金交电、办公用品、税控机的销售和售后服务,
电子电器的销售,自有设备租赁,从事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根据“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0763 号”《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发
行人在 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
为 97.1028%、98.2821%、97.9102%。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本所律师已查验了以下文件:
1、发行人关联方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身份证明文件;
2、“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0763 号”《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3、发行人报告期内及 2014 年发生的主要关联交易的协议、会议决议等法律
文件;
4、发行人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5、发行人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6、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分别出具的《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
承诺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7、发行人全体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声明与承诺函;
8、原法律意见书、原律师工作报告、原补充法律意见书所查验的文件。
3-3-3-1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本所律师经查验后确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之日,除原法律
意见书、原律师工作报告、原补充法律意见书第九部分“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所论述内容外,本所律师对该部分作补充阐述如下:
(一)关联方注销事宜
补充事项期间,经本所律师核查,原关联方古浩电器已于 2014 年 6 月 23
日取得上海市嘉定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嘉定区分局出具的沪国税嘉
六(2014)000328 号税务注销通知书。2014 年 9 月 11 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
局嘉定分局出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核准古浩电器工商注销登记。截至本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之日,古浩电器已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二)关联交易
1、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根据“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0763 号”《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补充事项
期间,发行人新增的正在履行的借款合同、汇票承兑协议所涉及的关联担保情况
如下: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履行情况
昆山古鳌、陈崇军 古鳌电子 10,000,000.00 2015-7-11 2017-7-10 未履行完毕
昆山古鳌、陈崇军 古鳌电子 10,000,000.00 2015-7-14 2017-7-13 未履行完毕
昆山古鳌、陈崇军 古鳌电子 10,000,000.00 2015-11-11 2017-11-10 未履行完毕
中国投融资担保有
古鳌电子 9,000,000.00 2015-7-9 2016-7-8 未履行完毕
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昆山古鳌、陈崇军 古鳌电子 2,160,000.00 2015-1-22 2017-1-21 未履行完毕
昆山古鳌、陈崇军 古鳌电子 900,000.00 2015-2-11 2017-2-10 未履行完毕
昆山古鳌、陈崇军 古鳌电子 1,050,000.00 2015-2-20 2017-2-19 未履行完毕
昆山古鳌、陈崇军 古鳌电子 2,160,000.00 2015-3-16 2017-3-15 未履行完毕
(1)2014 年 7 月 3 日,发行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支行签
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014 年 JDPQ 借字 0703 号),取得借款
10,000,000.00 元,借款期限自 2014 年 7 月 11 日至 2015 年 7 月 10 日止;
2014 年 7 月 7 日,发行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支行签署了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2014 年 JDPQ 借字 0707 号),取得借款
10,000,000.00 元,借款期限自 2014 年 7 月 14 日至 2015 年 7 月 13 日;
2014 年 10 月 20 日,发行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支行签署
3-3-3-1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了《商业汇票承兑协议》 协议编号:05439141350)取得银行承兑汇票 2,160,000.00
元,应付票据出票日为 2014 年 10 月 21 日,到期日为 2015 年 1 月 21 日;
2014 年 11 月 6 日,发行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支行签署了
《商业汇票承兑协议》(协议编号:05439141599)取得银行承兑汇票 900,000.00
元,应付票据出票日为 2014 年 11 月 10 日,到期日为 2015 年 2 月 10 日;
2014 年 11 月 18 日,发行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支行签署
了《商业汇票承兑协议》 协议编号:05439141620)取得银行承兑汇票 1,050,000.00
元,应付票据出票日为 2014 年 11 月 19 日,到期日为 2015 年 2 月 19 日;
2014 年 12 月 10 日,发行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支行签署
了《商业汇票承兑协议》 协议编号:05439141964)取得银行承兑汇票 2,160,000.00
元,应付票据出票日为 2014 年 12 月 15 日,到期日为 2015 年 3 月 15 日;
根据陈崇军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支行于 2014 年 6 月 9 日签
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14 年 JDHP 保字 06092 号),陈崇军对
上述借款合同和汇票承兑协议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根据昆山古鳌与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支行于 2014 年 6 月 9 日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
号:2014 年 JDHP 保字 06091 号),昆山古鳌对上述借款合同和汇票承兑协议承
担连带保证责任。根据昆山古鳌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支行于
2013 年 6 月 1 日签署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2013 年 JDHP 抵字 0614
号),昆山古鳌以自有房产为上述借款合同和汇票承兑协议提供担保。
(2)2014 年 10 月 27 日,发行人与南京银行上海分行签署了《人民币流动
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Ba1003661410270035),取得借款 10,000,000.00 元,
借款期限自 2014 年 10 月 27 日至 2015 年 10 月 26 日止;
根据陈崇军与南京银行上海分行于 2014 年 4 月 14 日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
同》(合同编号:Ec1003661404160014),陈崇军对上述借款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
任。根据昆山古鳌与南京银行普陀支行于 2014 年 4 月 14 日签署的《最高额保证
合同》(合同编号:Ec1003661404160013),昆山古鳌对上述借款合同承担连带保
证责任。
(3)2014 年 6 月 23 日,发行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
行签署了《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编号:51191349140065),取得借款
10,000,000.00 元,借款期限自 2014 年 6 月 23 日至 2015 年 6 月 22 日;上述借款
由中国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
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s2014107020)提供贷款本金 90%的保证担
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
3-3-3-1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关联方应收应付款
根据“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0763 号”《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本所律师
经查验后确认,2012 年、2013 年、2014 年各期末,发行人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账面余额情况如下:
账面余额(单位:元)
关联方 项目名称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陈崇军 其他应付款 -- 76,476.00 343,500.00
本所律师注意到,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对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崇军的其他应付款余额均为尚未支付的北京分公司租赁
款项。
3、其他关联交易
根据“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0763 号”《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12 年度、
2013 年度、2014 年度,关键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2014 年年度(元) 2013 年度(元) 2012 年度(元)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1,927,047.00 1,221,602.15 975,244.54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本所律师已查验了以下文件:
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属证书及其他权属
证明文件;
2、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专利、注册商标等知识产权权属证书及其他权
属证明文件;
3、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承租房产涉及的相关租赁合同等文件;
4、发行人子公司的营业执照、章程及基本工商资料;
5、发行人分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6、“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0763 号”《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7、原法律意见书、原律师工作报告、原补充法律意见书所查验的文件。
本所律师经查验后确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之日,除原法律
意见书、原律师工作报告、原补充法律意见书第十部分“发行人的主要财产”所论
述内容外,本所律师对该部分作补充阐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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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一)土地使用权及房产
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未有新增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法拥有上述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不
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除原法律意见书、原律师工作报告、原补充法律意见
书已披露的上述情形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其他土地使用权、房产不存在权利
行使受限的情形。
(二)知识产权
1、商标权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中国境内拥有
注册商标共计 42 项,该等商标情况详见附件。
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新增 7 项商标,该等商标情况如下:
序
权利人 商标 注册证号 类号 有效日期
号
1 古鳌电子 5907974 7 2009.10.28-2019.10.27
2 古鳌电子 5907975 9 2009.12.07-2019.12.06
3 古鳌电子 5907976 7 2009.10.28-2019.10.27
4 古鳌电子 5907977 9 2009.12.07-2019.12.06
5 古鳌电子 4144498 9 2006.10.14-2016.10.13
6 古鳌电子 4144499 9 2006.10.14-2016.10.13
7 古鳌电子 4305820 9 2007.03.21-2017.03.20
2、专利权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中国境内已取
得权属证明文件的专利共计 236 项,其中 26 项发明专利、183 项实用新型专利
以及 27 项外观设计专利,该等专利情况详见附件。
3-3-3-2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新增 2 项发明专利,81 项实用新型专利,3 项外观设
计,该等专利情况如下:
权利 专利
序号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人 类型
古鳌 ZL201110025 银行回单数控动态盖
1 发明 2011.01.24 2014.09.17
电子 842.9 章机油墨辊系统
古鳌 ZL201110289 清分机出钞高速收纳
2 发明 2011.09.27 2014.09.17
电子 962.X 机构
古鳌 ZL201420451 一种具有鉴伪模块的 实用
3 2014.08.12 2015.01.07
电子 290.7 清分机 新型
古鳌 ZL201420508 实用
4 纸币扎把斗 2014.09.04 2015.01.07
电子 996.2 新型
古鳌 ZL201420506 一种清分机出钞理齐 实用
5 2014.09.03 2015.01.07
电子 856.1 调节机构 新型
古鳌 ZL201420503 一种纸币清分分拣扎 实用
6 2014.09.02 2015.01.07
电子 557.2 把一体机 新型
古鳌 ZL201420508 一种清分机出钞收纳 实用
7 2014.09.04 2015.01.07
电子 913.X 装置速度控制机构 新型
古鳌 ZL201420508 纸币扎把位置调节装 实用
8 2014.09.04 2015.01.07
电子 966.1 置 新型
古鳌 ZL201420153 实用
9 自动存取款机 2014.03.31 2015.01.07
电子 511.2 新型
古鳌 ZL201420176 实用
10 一种纸张类集积装置 2014.04.11 2015.01.07
电子 939.9 新型
古鳌 ZL201420407 一种出钞拍打理齐机 实用
11 2014.07.22 2014.11.19
电子 107.3 构及其清分扎把机 新型
古鳌 ZL201420407 一种具有出钞按压收 实用
12 2014.07.22 2014.11.19
电子 103.5 纳机构的清分机 新型
古鳌 ZL201420407 一种清分机出钞理齐 实用
13 2014.07.22 2014.11.19
电子 079.5 扎把装置 新型
古鳌 ZL201420289 一种现金自动交易装 实用
14 2014.05.30 2014.11.19
电子 369.4 置 新型
古鳌 ZL201420228 实用
15 纸币进出款系统 2014.05.06 2014.11.19
电子 731.7 新型
一种带有判别纸币发
古鳌 ZL201420151 实用
16 行日期的纸币处理装 2014.03.31 2014.11.19
电子 762.7 新型
置
古鳌 ZL201420152 实用
17 一种媒体处理装置 2014.03.31 2014.11.19
电子 808.7 新型
古鳌 ZL201420242 一种双数字信号处理 实用
18 2014.05.12 2014.10.15
电子 079.4 图像处理板 新型
19 古鳌 ZL201420229 一种纸币交易装置 实用 2014.05.06 2014.10.15
3-3-3-2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权利 专利
序号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人 类型
电子 058.9 新型
古鳌 ZL201420226 一种高速喷墨打印模 实用
20 2014.05.05 2014.10.15
电子 388.2 块 新型
古鳌 ZL201420224 一种纸币收纳库及纸 实用
21 2014.05.04 2014.10.15
电子 540.3 币处理装置 新型
古鳌 ZL201420224 一种具有外汇兑换功 实用
22 2014.05.04 2014.10.15
电子 511.7 能的纸张类处理系统 新型
古鳌 ZL201420176 一种处理尺寸不同的 实用
23 2014.04.11 2014.10.15
电子 290.0 纸币的纸币收付装置 新型
古鳌 ZL201420170 实用
24 纸币堆积装置 2014.04.09 2014.10.15
电子 510.9 新型
带判别纸张类发行日
古鳌 ZL201420166 实用
25 期的厚度检测装置及 2014.04.08 2014.10.15
电子 980.8 新型
纸币处理装置
古鳌 ZL201420153 实用
26 纸币收纳机构 2014.03.31 2014.10.15
电子 489.1 新型
古鳌 ZL201320686 一种具有压钞装置的 实用
27 2013.10.31 2014.10.15
电子 894.5 扎把机 新型
一种具有扎把纸进纸
古鳌 ZL201320686 实用
28 变向轨道结构的扎把 2013.10.31 2014.10.15
电子 926.1 新型
机
古鳌 ZL201320686 一种具有纸币自动推 实用
29 2013.10.31 2014.10.15
电子 934.6 出装置的扎把机 新型
古鳌 ZL201320686 一种具有自动进纸感 实用
30 2013.10.31 2014.10.15
电子 974.0 应装置的扎把机 新型
昆山 ZL201420262 实用
31 ATM 存款的交易装置 2014.05.21 2014.10.29
古鳌 080.3 新型
昆山 ZL201420291 实用
32 纸张类处理装置 2014.06.03 2014.10.29
古鳌 548.1 新型
昆山 ZL201420223 实用
33 现金自动交易装置 2014.05.04 2014.10.29
古鳌 737.5 新型
昆山 ZL201420268 实用
34 一种现金交易装置 2014.05.23 2014.10.29
古鳌 458.0 新型
昆山 ZL201420268 实用
35 一种纸币出入装置 2014.05.23 2014.10.29
古鳌 511.7 新型
昆山 ZL201420309 实用
36 纸张类处理装置 2014.06.11 2014.10.29
古鳌 912.2 新型
昆山 ZL201420312 一种现金自动交易装 实用
37 2014.06.12 2014.10.29
古鳌 582.2 置 新型
昆山 ZL201420265 实用
38 一种纸币处理装置 2014.05.22 2014.10.29
古鳌 091.7 新型
3-3-3-2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权利 专利
序号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人 类型
昆山 ZL201420223 实用
39 一种纸张类处理装置 2014.05.04 2014.10.29
古鳌 353.3 新型
昆山 ZL201420268 纸币存取款机构及现 实用
40 2014.05.23 2014.10.29
古鳌 460.8 金自动交易装置 新型
昆山 ZL201420268 实用
41 一种纸张类处理装置 2014.05.23 2014.10.29
古鳌 521.0 新型
昆山 ZL201420269 实用
42 一种纸张类输出装置 2014.05.23 2014.10.29
古鳌 696.3 新型
昆山 ZL201420223 实用
43 异物检测装置 2014.05.04 2014.10.29
古鳌 352.9 新型
具有判别纸币冠字号
昆山 ZL201420224 实用
44 和输入键防偷拍的自 2014.05.04 2014.10.29
古鳌 429.4 新型
动交易装置
昆山 ZL201420312 一种有价介质处理装 实用
45 2014.06.12 2014.10.29
古鳌 581.8 置 新型
昆山 ZL201420279 实用
46 一种纸币处理装置 2014.05.28 2014.10.29
古鳌 927.9 新型
昆山 ZL201420317 纸币处理装置及现金 实用
47 2014.06.13 2014.10.29
古鳌 814.3 自动交易装置 新型
昆山 ZL201420268 实用
48 纸张类处理装置 2014.05.23 2014.10.29
古鳌 023.6 新型
昆山 ZL201420272 ATM 机用纸币管理装 实用
49 2014.05.26 2014.11.19
古鳌 599.X 置 新型
昆山 ZL201420221 实用
50 ATM 机纸币处理装置 2014.04.30 2014.11.19
古鳌 169.5 新型
昆山 ZL201420220 一种判别纸张类冠字 实用
51 2014.04.30 2014.12.10
古鳌 653.6 号的纸张类处理装置 新型
昆山 ZL201420361 一种可检测破旧纸币 实用
52 2014.07.01 2014.11.19
古鳌 382.6 的纸币交易处理装置 新型
一种带有图像传感器
昆山 ZL201420418 实用
53 和冠字号传感器的纸 2014.07.28 2014.11.26
古鳌 738.5 新型
币处理装置
昆山 ZL201420220 实用
54 一种现金交易装置 2014.04.30 2014.11.19
古鳌 216.4 新型
昆山 ZL201420360 一种现金自动存取装 实用
55 2014.07.01 2014.11.19
古鳌 900.2 置 新型
昆山 ZL201420224 实用
56 一种纸币出入款装置 2014.05.04 2014.11.26
古鳌 034.4 新型
昆山 ZL201420228 实用
57 一种纸币分离机构 2014.05.06 2014.11.26
古鳌 686.5 新型
58 昆山 ZL201420419 一种纸币处理组件和 实用 2014.07.28 2014.11.26
3-3-3-2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权利 专利
序号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人 类型
古鳌 548.5 自动交易处理装置 新型
一种能够判别纸张类
昆山 ZL201420221 实用
59 冠字号的纸张类集积 2014.04.30 2014.11.19
古鳌 043.8 新型
装置
昆山 ZL201420224 一种集积纸张类的纸 实用
60 2014.05.04 2014.11.26
古鳌 013.2 张类集积装置 新型
昆山 ZL201420334 实用
61 现金处理装置 2014.06.20 2014.11.19
古鳌 526.9 新型
昆山 ZL201420220 实用
62 纸币交易装置 2014.04.30 2014.11.26
古鳌 654.0 新型
昆山 ZL201420279 纸币出入款装置及其 实用
63 2014.05.28 2014.11.26
古鳌 855.8 现金自动交易装置 新型
昆山 ZL201420220 实用
64 纸币处理装置 2014.04.30 2014.11.26
古鳌 555.2 新型
昆山 ZL201420221 实用
65 纸张类处理装置 2014.04.30 2014.12.10
古鳌 044.2 新型
昆山 ZL201420279 纸张类处理装置及现 实用
66 2014.05.28 2014.11.19
古鳌 285.2 金交易系统 新型
昆山 ZL201420221 实用
67 一种纸张类处理装置 2014.04.30 2014.12.31
古鳌 045.7 新型
昆山 ZL201420268 实用
68 一种现金交易装置 2014.05.23 2015.01.07
古鳌 221.2 新型
昆山 ZL201420334 实用
69 纸张类处理装置 2014.06.20 2015.01.07
古鳌 567.8 新型
昆山 ZL201420220 纸币交易装置以及纸 实用
70 2014.04.30 2015.01.07
古鳌 974.6 币交易系统 新型
昆山 ZL201420268 一种识别纸币币种的 实用
71 2014.05.23 2015.01.07
古鳌 155.9 现金自动交易装置 新型
昆山 ZL201420318 ATM 机用纸币处理装 实用
72 2014.06.13 2015.01.07
古鳌 042.5 置 新型
昆山 ZL201420268 一种具备币种识别的 实用
73 2014.05.23 2015.01.07
古鳌 197.2 纸币处理装置 新型
昆山 ZL201420265 纸张传输机构及纸张 实用
74 2014.05.22 2015.01.07
古鳌 683.9 类处理装置 新型
昆山 ZL201420265 实用
75 一种纸币交易系统 2014.05.22 2015.01.07
古鳌 032.X 新型
昆山 ZL201420264 实用
76 纸币处理装置 2014.05.22 2015.01.07
古鳌 904.0 新型
昆山 ZL201420278 实用
77 纸张类处理装置 2014.05.28 2015.01.07
古鳌 949.3 新型
78 昆山 ZL201420264 一种纸币处理装置 实用 2014.05.22 2015.01.07
3-3-3-2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权利 专利
序号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人 类型
古鳌 849.5 新型
昆山 ZL201420418 一种具有多次鉴别能 实用
79 2014.07.28 2015.01.07
古鳌 944.6 力的纸币处理装置 新型
昆山 ZL201420313 实用
80 一种自动交易装置 2014.06.12 2015.01.07
古鳌 980.6 新型
昆山 ZL201420220 实用
81 现金交易装置 2014.04.30 2015.01.07
古鳌 098.7 新型
昆山 ZL201420352 实用
82 纸张类处理装置 2014.06.27 2015.01.07
古鳌 579.3 新型
昆山 ZL201420268 一种现金自动交易装 实用
83 2014.05.23 2015.01.07
古鳌 459.5 置 新型
古鳌 ZL201430118 纸币清分机 外观
84 2014.05.05 2015.01.07
电子 577.3 (GA-QFJ2101) 设计
古鳌 ZL201430120 纸币清分扎把联体机 外观
85 2014.05.06 2014.11.19
电子 086.2 (GA-ZGP8000) 设计
古鳌 ZL201430121 全自动清分扎把一体 外观
86 2014.05.07 2015.01.07
电子 950.0 机(GA-QFJ10800A3) 设计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合法拥有并有权使用该等专利,不存在权利行使受限
的情形。
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原来拥有的 2 项实用新型专利因避免重复授权而终
止,该等专利情况如下:
序号 权利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银行回单数控动态盖章机
1 古鳌电子 ZL201120022960.X 实用新型
油墨辊系统
2 古鳌电子 ZL201120449304.8 清分机出钞高速收纳机构 实用新型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之日,发行人在中国境内已取得权属证明
文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共计 45 项,该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情况详见附件。
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新增 5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该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情况如下:
序 权利 取得 权利
登记号 软件名称 开发完成日 首次发表日
号 人 方式 范围
3-3-3-2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序 权利 取得 权利
登记号 软件名称 开发完成日 首次发表日
号 人 方式 范围
古鳌单机采集系
古鳌 原始 全部
1 2014SR126101 统集合版软件 2013.11.10 2013.12.10
电子 取得 权利
V1.0
古鳌 GA-QFJ3200
古鳌 原始 全部
2 2014SR126034 纸币清分机软件 2014.05.10 2014.05.10
电子 取得 权利
V1.0
古鳌
古鳌 GA-QFJ10800A3 原始 全部
3 2014SR125182 2014.05.15 2014.05.15
电子 全自动清分扎把 取得 权利
一体机软件 V1.0
古鳌金库流水线
古鳌 原始 全部
4 2015SR013726 系统控制软件 2014.08.25 2014.09.25
电子 取得 权利
V1.0
古鳌 GA-ZQA088
古鳌 原始 全部
5 2015SR013766 纸币清分流水线 2014.08.25 2014.09.25
电子 取得 权利
软件 V1.0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合法拥有并有权使用该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不存在
权利行使受限的情形。
4、域名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之日,原法律意见书、原律师工作报告、
原补充法律意见书第十部分“发行人的主要财产”所论述域名未发生变更与调整。
(三)主要生产经营设备
根据“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0763 号”《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及发行人
的说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设备主要包括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运输工具等,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主要生产经营设备原值为 22,844,956.92 元,净
值为 12,581,384.77 元。
(四)根据发行人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财产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
在纠纷。
(五)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拥有的上述资产均系古鳌有限整体变更设立
股份公司时投入或在股份公司设立后购买取得,且前述资产均已取得了完备的权
属证书,产权清晰,不存在法律障碍或风险。
3-3-3-2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六)经本所律师核查,除原法律意见书、原律师工作报告、原补充法律意
见书中已披露的情形外,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之日,发行人的前述
资产不存在担保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七)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租赁房屋情况
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租赁房屋情况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承租 3 处房屋用
于主要生产经营办公场所、员工宿舍。该等租赁房产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承租的 3 处房屋的租赁合同发生变更,该
等租赁合同所涉的租赁房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租赁面 用 年租金 产权
出租方 承租方 房屋坐落 租赁期限
号 积(m2) 途 (元) 证书
沪房
地普
上海市普陀区云岭
2014.12.01 字
古鳌 西路 230 弄 100 号 住
1 李玉娟 - 至 91,680 (2002
电子 东单元五层,西四 宿
2015.11.30 )第
楼 409、411
01356
3号
沪房
上海市普陀区云岭
地普
西路 230 弄 100 号
2014.11.01 字
古鳌 西单元四层 404、 住
2 李玉娟 - 至 88,320 (2002
电子 403、406、407、408、 宿
2015.10.31 )第
410,西五楼 504、
01356
506
3号
平阳县
鳌江镇 平阳县鳌江镇玉莲 2014.10.20
海数 办
3 高力建 村鞋业园区 A 去 15 100 至 10,000 -
电子 公
筑机械 幢 2015.10.19
经营部
2、发行人分公司的租赁房屋情况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之日,发行人各分公司承租 19 处房屋,
用于发行人的各个分公司及其办事处的办公、员工宿舍,该等租赁房产的具体情
况详见附件。
3-3-3-2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分公司承租的 7 处房屋的租赁合同发生变更,该等租
赁合同所涉的租赁房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租赁面 用 年租金 产权证
出租方 承租方 房屋坐落 租赁期限
号 积(m2) 途 (元) 书
西安市莲湖区北 2015.01.01
西安分 办
1 张望平 大街宏府大厦 62.66 至 24,000
公司 公
10822 室 2015.12.31
郑州市金水区经 2014.09.01
郑州分 宿
2 杨潇 三路北 67 号院 4 - 至 18,000
公司 舍
号楼 0712 室 2015.08.31
南宁市新民路 4 南房权
2015.01.01
南宁分 号华星时代广场 办 证第
3 黄兆赞 137.69 至 48,000
公司 雍华府 B 座 1302 公 1075804
2016.12.31
房 号
南开区南马路西 2014.11.05
天津办 办
4 张文莉 端南侧城南家园 - 至 42,000
事处 公
4 栋 2 门 402 间 2015.11.04
南京市双龙嘉园 2014.09.02
南京办 住
5 马玉花 石华路 17 号 5 幢 - 至 28,800
事处 宅
1606 号 2015.09.01
石家庄桥西区永 2015.02.12
石家庄 办
6 姚向荣 安街 46 号金裕花 84.87 至 27,600
办事处 公
园 2-2-2102 号 2018.02.11
京房权
北京市西城区平 2015.01.01
北京分 办 证宣字
7 陈崇军 原里 21 号楼 4 层 145 至 192,000
公司 公 049297
B501 2015.12.31
号
本所律师注意到,上述租赁房屋事宜均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且部分出
租方未能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完备的出租证明文件。本所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租赁合同未办理租赁登记手续并不会影响租赁合
同的效力,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作为承租方不会因此而承担法律责任或对其经营造
成重大影响。同时,由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承租房屋中出租方无法提供
产权证明或合法出租证明的房屋所占面积很小,且非为主要生产经营场所,该等
事宜不会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实质性影响。
(八)发行人的对外股权投资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之日,原法律意见书、原律师工作报告、
原补充法律意见书第十部分“发行人的主要财产”所论述发行人的对外股权投资
未发生变更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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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九)发行人的分公司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之日,原法律意见书、原律师工作报告、
原补充法律意见书第十部分“发行人的主要财产”所论述发行人的分公司未发生
变更与调整。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本所律师已查验了以下文件:
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采购合同、借款合同;
2、发行人的“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0763 号”《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3、发行人出具的承诺及确认文件;
4、原法律意见书、原律师工作报告、原补充法律意见书所查验的文件。
本所律师经查验后确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之日,除原法律
意见书、原律师工作报告、原补充法律意见书第十一部分“发行人的重大债权、
债务”所论述内容外,本所律师对该部分作补充阐述如下:
(一)除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第五部分“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一节所述之
房屋租赁合同外,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新增的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包括:
1、销售合同
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新增的正在履行的重大销售合同如下:
(1)2014 年 9 月 26 日,发行人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
分行签订了《A 类点验钞机采购合同》,约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
西省分行向发行人采购 JBYD-GA012(A)型点验钞机(A 类),合同有效期一
年,具体采购数量以订单为准。
(2)2014 年 11 月 17 日,发行人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签订了《中国农业银行金融机具项目人民币纸币清分机采购协议供货订单》(协
议编号 JITC-1205WH0906-776804),约定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向发行人采购 GA-5000 型人民币纸币清分机,合计采购金额人民币 24,480,000.00
元,并提供 5 年售后服务。
(3)2014 年 11 月 20 日,发行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签订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小型清分机项目设备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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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合同号:2014-北京/科技/采购-小型清分机项目-上海古鳌),约定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向发行人采购 GA-3000(2+1)型人民币纸币清分机及
GA-5000(4+1)型人民币纸币清分机,合计采购金额人民币 8,534,000.00 元,并
提供 5 年售后服务。
2、采购合同
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新增的正在履行的重大采购合同如下:
(1)2014 年 3 月 10 日,发行人与常州创伟电机电器有限公司签订了《产
品购销合同》,约定发行人向其采购产品,具体采购类型、数量及价格以采购订
单为准,合同有效期一年。
(2)2014 年 8 月 22 日,发行人与深圳市信立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
了《委托代理进口协议》,约定发行人委托该公司以单抬头代理方式从境外进口
电子元器件产品,具体采购产品类型、数量及价格以委托单为准,合同有效期自
2014 年 8 月 22 日至 2016 年 8 月 21 日。
(3)2014 年 9 月 13 日,发行人与上海新日升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了《产品购销合同》,约定发行人向其采购产品,具体采购产品类型、数量及价
格以采购订单为准,合同有效期为一年。
3、借款合同
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新增的正在履行的标的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重大
借款合同如下:
序 贷款金额
贷方 借方 合同编号 合同期限 担保方
号 (万元)
古鳌 南京银行上海 Ba1003661 2014.10.27-
1 1,000 昆山古鳌、陈崇军
电子 分行 410270035 2015.10.26
中国建设银行
古鳌 5119134914 2014.06.23- 中国投融资担保有
2 股份有限公司 1,000
电子 0065 2015.06.22 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海普陀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 2014 年
古鳌 2014.07.11-
3 有限公司上海 1,000 JDPQ 借字 昆山古鳌、陈崇军
电子 2015.07.10
市嘉定支行 0703 号
中国银行股份 2014 年
古鳌 2014.07.14-
有限公司上海 1,000 JDPQ 借字 昆山古鳌、陈崇军
电子 2015.07.13
市嘉定支行 0707 号
3-3-3-3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二)根据发行人的声明及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二)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
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侵权之债。
(三)根据发行人的声明及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除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二)“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一节披露的关联交易外,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不存
在其他重大债权债务关系及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根据“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0763 号”《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以
及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目前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应付款
系因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发生,合法有效。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本所律师已查验了以下文件:
1、发行人设立以来全套工商登记档案资料;
2、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及 2014 年历次对外投资、收购兼并、资产转
让涉及的审计报告相关协议、评估报告、验资报告等相关资料;
3、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一节所述的查验文件;
4、发行人出具的相关承诺、确认文件;
5、原法律意见书、原律师工作报告、原补充法律意见书所查验的文件。
本所律师经查验后确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之日,原法律意
见书、原律师工作报告、原补充法律意见书第十二部分“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
收购兼并”所论述内容未发生变更与调整。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本所律师已查验了以下文件:
1、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相关会议文件;
2、发行人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会议文件;
3、原法律意见书、原律师工作报告、原补充法律意见书所查验的文件。
本所律师经查验后确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之日,除原法律
意见书、原律师工作报告、原补充法律意见书第十三部分“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
修改”所论述内容外,本所律师对该部分作补充阐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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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14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发行人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的章程的历次修改已履行法定程序,
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草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本所律师已查验了以下文件:
1、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2、发行人现行有效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
议事规则》;
3、发行人现行有效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4、发行人的其他规章制度;
5、发行人的组织机构图;
6、发行人报告期内及 2014 年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相关会议文
件;
7、原法律意见书、原律师工作报告、原补充法律意见书所查验的文件。
本所律师经查验后确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之日,除原法律
意见书、原律师工作报告、原补充法律意见书第十四部分“发行人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所论述内容外,本所律师对该部分作补充阐
述如下:
(一)发行人的组织机构
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的组织机构没有发生变更与调整。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
事会议事规则》没有发生变更与调整。
(三)本所律师认为,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 1 次、董事会 1
次、监事会 1 次。经核查相关会议的资料,本所律师认为,补充事项期间,发行
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决议内容及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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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东大会或董事会的历次授权或重大决策等行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本所律师已查验了以下文件:
1、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
2、发行人独立董事持有的资格证书;
3、发行人报告期内及 2014 年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相关会议文件;
4、发行人现时有效的《公司章程》;
5、原法律意见书、原律师工作报告、原补充法律意见书所查验的文件。
本所律师经查验后确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之日,原法律意
见书、原律师工作报告、原补充法律意见书第十五部分“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所论述内容未发生变更与调整。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本所律师已查验了以下文件:
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税务登记证》;
2、 “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0763 号”《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
报字(2015)第 110764 号”《税务审核报告》;
3、报告期内及 2014 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批准文件;
4、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2014 年的财政补贴依据、入账凭证;
5、发行人及子公司的税务主管机关出具的合规证明文件;
6、报告期内及 2014 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纳税申报表;
7、发行人出具的相关承诺、确认文件;
8、原法律意见书、原律师工作报告、原补充法律意见书所查验的文件。
本所律师经查验后确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之日,除原法律
意见书、原律师工作报告、原补充法律意见书第十六部分“发行人的税务”所论述
内容外,本所律师对该部分作补充阐述如下:
(一)税务登记
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持有的《税务登记证》
未发生变更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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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二)税种及税率
根据“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0763 号”《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并经本所
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目前适用的主要税种、税率如下:
单位名称
古鳌电子 昆山古鳌 海数电子
税种
增值税 17%,6%1 17% 17%
营业税 5% 5%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5% 5%
教育费附加 3% 3%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2% 2% 2%
企业所得税 15% 15% 25%
是否为高新技术企业 是 是 否
注 1:2011 年,公司收取的服务费按 5%税率缴纳营业税;自 2012 年起,根据《营业
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公司收取的服务费改为按 6%税率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报告期内及 2014 年的上述主要税种、
税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税收优惠
根据“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0763 号”《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发行人及
其子公司在补充事项期间享受如下税收优惠:
2014 年 10 月 23 日,发行人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
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共同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1431000904,有效期限为 3 年,享有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 15%的税收
优惠。
2013 年 9 月 25 日,发行人子公司昆山古鳌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
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共同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
号为 GF201332000122,有效期为 3 年,享有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 15%的税
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 2011 年 10 月 13 日颁布的《关于软件产品增值
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
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 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销售软件产品对其增值税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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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四)财政补贴
根据“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0763 号”《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并经本所
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 2014 年度享受以下财政补贴:
2014 年度,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享受财政补贴情况如下:
序
项目 来源 受补助企业 金额(元) 依据
号
昆山土地基 昆山淀山湖
1 础设施补贴 镇资产经营 昆山古鳌 33,724.50 --
款 有限公司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企业上市扶 上海市普陀 办公室关于转发区财政
2 古鳌电子 1,000,000.00
持资金 区财政局 局制定的《普陀区金融
产业专项扶持》的通知
国家金库上 财税(2011)100号《关
软件产品增
3 海市普陀区 古鳌电子 9,407,453.04 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
值税退税
支库 的通知》
上海市高新
沪财企一(1998)272号
技术成果转
上海市普陀 《上海市高新成果转化
4 化项目专项 古鳌电子 670,666.00
区财政局 项目专项贷款财政贴息
贷款财政贴
试行办法》
息
沪府办发[2011]29号
2012年度职
上海市普陀 《关于支持和鼓励本市
5 工职业培训 古鳌电子 164,700.00
区财政局 企业组织开展职工职业
补贴
培训的实施意见》
百强民营科 上海市普陀 《关于评选2012年度上
6 技企业纳税 区投资促进 古鳌电子 100,000.00 海百强民营科技企业的
表彰 办公室 通知》
上海市普陀
上海市国库 《普陀区知识产权专项
7 区专利资助 古鳌电子 7,250.00
收付中心 扶持资金实施细则》
扶持费
上海市普陀
普科合(2013)1号《关
区科学技术 上海市普陀
于印发<普陀区专利、
8 委员会科技 区科学技术 古鳌电子 127,000.00
品牌及商标专项扶持资
企业专项发 委员会
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展资金
9 普陀区信息 上海市普陀 古鳌电子 10,000.00 普科委(2011)31号《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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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产业发展扶 区财政局 陀区信息产业发展扶持
持资金 政策实施细则》
上海中环国际中小企业
2013年度产 上海市普陀
10 古鳌电子 1,770,000.00 总部社区投资有限公司
业扶持资金 区财政局
招商办说明
创业见习带 失保基金代
11 古鳌电子 1,950.00 创业见习办理事项
教费补贴 理支付专户
2013年度高
沪府发(2000)55号《上
新技术成果 上海市普陀
12 古鳌电子 22,000.00 海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
转化项目第 区财政局
转化的若干规定》
三批
沪经信企(2013)102
号《上海市经济信息化
"专精特新" 上海市普陀
13 古鳌电子 100,000.00 委关于公布2013年度上
荣誉奖励" 区财政局
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
业名单的通知》
普陀区中小
普商务(2014)31号《普
企业发展专 上海市普陀
14 古鳌电子 25,000.00 陀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项资金会展 区财政局
资金管理办法》
补贴
沪知局(2012)62号《关
上海市专利 上海市普陀 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
15 古鳌电子 11,906.00
资助金 区财政局 市专利资助办法>的通
知》
2014年度专 沪知局(2014)89号《关
利工作试点 上海市普陀 于认定2014年上海市企
16 古鳌电子 100,000.00
企业扶持资 区财政局 事业专利工作试点示范
金 单位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3年实施
淀山湖镇经
昆山市淀山 “富民强村”农村劳动
17 济服务中心 昆山古鳌 5,880.00
湖镇财政所 力就业与技能培训经费
就业补贴款
申报的通知》
2013年江苏 昆科字(2013)145号《关
省第四批高 昆山市淀山 于转发2013年江苏省第
18 昆山古鳌 50,000.00
新技术产品 湖镇财政所 四批高新技术产品并下
补贴收入 达奖励经费的通知》
2013年认定
昆经信(2013)172号;
的江苏省级
昆三自办(2013)33号
企业技术中
昆山市淀山 《关于下达2013年认定
19 心及省级软 昆山古鳌 500,000.00
湖镇财政所 的江苏省级企业技术中
件企业技术
心及升级软件企业技术
中心资助经
中心资助经费的通知》
费
20 招商中心扶 昆山市淀山 昆山古鳌 30,000.00 《关于扶持企业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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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持企业奖励 湖镇财政所 奖励办法》
资金
2013年度昆 昆科字(2014)50 号
昆山市淀山 《关于下达2013年度昆
21 山市科学技 昆山古鳌 50,000.00
湖镇财政所 山市科学技术奖奖励经
术奖经费
费的通知》
2014年昆山
昆财字(2014)230号《关
市工业经济 昆山市淀山
22 昆山古鳌 300,000.00 于下达工业经济专项资
转型发展专 湖镇财政所
金的通知》
项资金
市政府关于印发培育发
苏州创新先 昆山市淀山 展创新先锋企业的指导
23 昆山古鳌 63,100.00
锋企业奖励 湖镇财政所 意见的通知(苏府
[2011]160号)
合计 14,550,629.54 -
本所律师注意到,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享受的土地基础设施补贴款无相关政府
规定支持,鉴于该部分财政补贴金额较小,不会对发行人的利润造成实质性影响,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上述情况不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造成影
响,亦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五)纳税情况
补充事项期间,上海市普陀区国家税务局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普陀区分局出
具证明,确认发行人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不存在违反
税收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补充事项期间,昆山市国家税务局、苏州市昆山地方税务局出具证明,确认
昆山古鳌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不存在违反税收管理法
律、法规的行为。
补充事项期间,平阳县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平阳县地方税务局出具证明,
确认海数电子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不存在因违反税务
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对于发行人 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度的纳税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已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0764 号”《税务审核报告》予以验证。
根据上述文件以及发行人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
补充事项期间依法纳税,未发生过因违反税收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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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及合规性
本所律师已查验了以下文件:
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文件;
2、发行人出具的相关承诺、确认文件;
3、原法律意见书、原律师工作报告、原补充法律意见书所查验的文件。
本所律师经查验后确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之日,除原法律
意见书、原律师工作报告、原补充法律意见书第十七部分“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
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及合规性”所论述内容外,本所律师对该部分作补充阐述
如下: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环保合规性核查
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环境保护
根据环保部于 2014 年 10 月 19 日颁布的环发(2014)149 号文《关于改革
调整上市环保核查工作制度的通知(2014)》的相关规定,各级环保部门不再对
各类企业开展任何形式的环保核查,不再为各类企业出具环保守法证明等任何形
式的类似文件。
补充事项期间,本所律师核查了上海市普陀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相关文件以
及上海市普陀区环境保护局、昆山市环境保护局、平阳县环境保护局网站关于行
政处罚的公式信息,并经发行人确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不存在因违反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根据上述相关文件以及发行人的确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补充事项期间未发
生过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
关环境保护的要求。
2、拟投资项目的环境保护
补充事项期间,发行人就拟投资项目环境保护事宜取得的批复没有发生变
化。
(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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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补充事项期间,本所律师已对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管理科的相
关负责人进行访谈。根据访谈记录确认,发行人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不存在因违反质量技术监督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苏州市昆山质量技术监督局、平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证明,确认发行人及其
子公司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不存在因违反质量技术监
督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根据上述证明文件、访谈记录,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补充
事项期间未发生过因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三)其他合规性核查
1、工商合规性核查
补充事项期间,根据上海市工商局、苏州市昆山工商局、平阳县工商局出具
的证明文件,确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期
间,不存在因违反工商行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2、土地、房产合规性核查
补充事项期间,根据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
障和房屋管理局、昆山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确认发行人、昆山古鳌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不存在因违反土地、房产管理相关
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3、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合规性核查
补充事项期间,根据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确认发行人及其
子公司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不存在因违反社会保险相
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补充事项期间,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平
阳分中心出具的证明文件,确认发行人、海数电子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不存在因违反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根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文件,确认昆山古鳌自办理缴存登记
之日起在住房公积金方面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
4、海关合规性核查
3-3-3-3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补充事项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出具的证明文件,确认发行人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不存在因违反海关方面的法律、
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5、安全生产合规性核查
补充事项期间,根据上海市普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昆山市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局、平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确认发行人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也不存在因违反安
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本所律师已查验了以下文件:
1、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文件、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文件、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普发改投备(2014)8 号”《上
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意见》、“普发改投备(2014)9 号”《上海市企业投资项
目备案意见》、昆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昆发改投备案(2014)41 号”《企
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3、发行人出具的承诺、确认文件。
4、原法律意见书、原律师工作报告、原补充法律意见书所查验的文件。
本所律师经查验后确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之日,原法律意
见书、原律师工作报告、原补充法律意见书第十八部分“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所论述内容未发生变更与调整。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本所律师已查验了以下文件:
1、发行人《招股说明书》;
2、原法律意见书、原律师工作报告、原补充法律意见书所查验的文件。
本所律师经查验后确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之日,原法律意
见书、原律师工作报告、原补充法律意见书第十九部分“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所论述内容未发生变更与调整。
3-3-3-4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本所律师已查验了以下文件:
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有关诉讼文件;
2、发行人出具的承诺、确认文件。
本所律师经查验后确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之日,除原法律
意见书、原律师工作报告、原补充法律意见书第二十部分“诉讼、仲裁或行政处
罚”所论述内容外,本所律师对该部分作补充阐述如下:
(一)根据发行人出具的承诺、确认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补充事项期
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案件。
(二)根据发行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崇军先生出具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的
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其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
罚案件。
(三)根据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
的核查,补充事项期间,其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
处罚案件。
二十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本所律师已查验了以下文件:
1、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相关申报文件;
2、发行人董事、中介机构出具的承诺、确认文件;
3、原法律意见书、原律师工作报告、原补充法律意见书所述查验文件。
经本所律师核查后确认:
本所律师参与了《招股说明书》的讨论,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审阅,特
别对发行人引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相关内容进行审阅。根据发行人董事、
国海证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书面承诺和确认,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引致的法律风险。
3-3-3-4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二十二、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对发行人提供的材料及有关事实审查后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
市的申请,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
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的有关条件,其股票公开发行
及上市不存在法律障碍。发行人本次发行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其上市尚
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
(以下无正文)
3-3-3-42
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之签章页)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于 年 月 日出具,正本一式伍份,无副本。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负责人:黄宁宁 经办律师:张兰田
林 琳
3-3-3-4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附件:
一、注册商标
(一)境内注册商标
序
权利人 商标 注册证号 类号 有效日期
号
1 古鳌电子 1029973 9 2007.06.14-2017.06.13
2 古鳌电子 4189194 9 2006.11.14-2016.11.13
3 古鳌电子 4189195 9 2006.11.14-2016.11.13
4 古鳌电子 4189196 9 2006.11.14-2016.11.13
5 古鳌电子 4305821 9 2007.03.21-2017.03.20
6 古鳌电子 5869702 7 2009.10.21-2019.10.20
7 古鳌电子 5873157 9 2009.11.14-2019.11.13
8 古鳌电子 599296 16 2012.06.20-2022.06.19
9 古鳌电子 6925012 9 2010.08.07-2020.08.06
10 古鳌电子 7783454 42 2011.03.07-2021.03.06
11 古鳌电子 7783455 35 2011.02.07-2021.02.06
12 古鳌电子 7783457 16 2010.12.28-2020.12.27
13 古鳌电子 7783458 16 2010.12.28-2020.12.27
14 古鳌电子 7783459 9 2011.03.21-2021.03.20
15 古鳌电子 7783460 7 2010.12.28-2020.12.27
16 古鳌电子 7783461 7 2010.12.28-2020.12.27
17 古鳌电子 7783462 7 2010.12.28-2020.12.27
3-3-3-4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18 古鳌电子 8155151 7 2011.03.28-2021.03.27
19 古鳌电子 8155168 9 2011.06.21-2021.06.20
20 古鳌电子 8155175 16 2011.03.28-2021.03.27
21 古鳌电子 8155188 35 2011.04.21-2021.04.20
22 古鳌电子 8155194 42 2011.03.28-2021.03.27
23 古鳌电子 8730842 6 2011.11.14-2021.11.13
24 古鳌电子 8730886 6 2011.10.21-2021.10.20
25 古鳌电子 8730894 6 2011.10.21-2021.10.20
26 古鳌电子 8730901 6 2014.01.14-2024.01.13
27 古鳌电子 8730933 37 2012.05.21-2022.05.20
28 古鳌电子 8730945 40 2013.07.14-2023.07.13
29 古鳌电子 8733379 22 2011.10.21-2021.10.20
30 古鳌电子 8733428 22 2011.10.21-2021.10.20
31 古鳌电子 8733921 36 2011.11.21-2021.11.20
32 古鳌电子 8734038 16 2011.10.21-2021.10.20
33 古鳌电子 8734052 7 2011.10.21-2021.10.20
34 古鳌电子 8736622 25 2012.01.07-2022.01.06
35 古鳌电子 8736636 9 2013.10.14-2023.10.13
36 古鳌电子 5907974 7 2009.10.28-2019.10.27
37 古鳌电子 5907975 9 2009.12.07-2019.12.06
38 古鳌电子 5907976 7 2009.10.28-2019.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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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39 古鳌电子 5907977 9 2009.12.07-2019.12.06
40 古鳌电子 4144498 9 2006.10.14-2016.10.13
41 古鳌电子 4144499 9 2006.10.14-2016.10.13
42 古鳌电子 4305820 9 2007.03.21-2017.03.20
(二)境外注册商标
序
权利人 注册国家 商标 注册证号 类号 有效日期
号
1 古鳌电子 越南 165063 9 2009.12.16-2019.12.16
二、专利
序 专利
权利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号 类型
ZL2011100 银行回单数控动态盖
1 古鳌电子 发明 2011.01.24 2014.09.17
25842.9 章机油墨辊系统
ZL2011102 清分机出钞高速收纳
2 古鳌电子 发明 2011.09.27 2014.09.17
89962.X 机构
ZL2010102 一种电子尾箱管理系
3 古鳌电子 发明 2010.08.12 2014.04.23
51663.2 统及方法
ZL2010102 带 GPS 功能的电子尾
4 古鳌电子 发明 2010.08.12 2014.04.23
51643.5 箱管理系统及方法
ZL.2010102 基于 RFID 的金库管理
5 古鳌电子 发明 2010.06.29 2014.04.16
14382.X 系统及方法
ZL2010101
6 古鳌电子 新型弹簧式压币系统 发明 2010.01.20 2014.04.02
04840.4
ZL2010102 银行回单数控动态盖
7 古鳌电子 发明 2010.08.20 2014.03.19
59063.0 章机构
ZL2010102 自动承接打印机输入
8 古鳌电子 发明 2010.08.20 2014.03.19
59050.3 纸张的盖章装置
ZL2010102 纸币检测装置中的出
9 古鳌电子 发明 2010.08.12 2014.03.05
51691.4 钞系统
ZL2010102 纸币检测装置中的压
10 古鳌电子 发明 2010.08.12 2014.02.26
51692.9 钞系统
基于 FPGA 的 SDRAM
ZL2010102
11 古鳌电子 双口图像数据读写控 发明 2010.08.12 2014.02.26
51661.3
制系统及方法
ZL2010101 一种纸币清分装置及
12 古鳌电子 发明 2010.01.20 2013.07.31
05961.0 其控制方法
3-3-3-4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ZL2010101 小型清分机纸币传送
13 古鳌电子 发明 2010.01.20 2013.07.31
06449.8 系统
一种智能点扎一体机
ZL2009102
14 古鳌电子 的自动扎把档位调节 发明 2009.11.12 2013.07.03
21805.8
装置
ZL2009102
15 古鳌电子 一种全自动捆钞系统 发明 2009.11.12 2013.07.03
20903.X
ZL2009102
16 古鳌电子 一种红外鉴伪系统 发明 2009.11.12 2013.07.03
20906.3
ZL2009102 一种双伺服清分传动
17 古鳌电子 发明 2009.11.12 2013.09.18
20904.4 系统
ZL2009101 一种智能点扎一体机
18 古鳌电子 发明 2009.11.05 2013.07.03
98338.1 的纸带处理系统
ZL2009101
19 古鳌电子 智能点扎一体机 发明 2009.11.05 2013.07.31
98339.6
基于 RFID 技术的电子
ZL2009101
20 古鳌电子 尾箱发放系统及其控 发明 2009.11.12 2013.04.03
98670.8
制方法
基于 RFID 技术的电子
ZL2009101
21 古鳌电子 尾箱回收系统及其控 发明 2009.11.12 2013.01.02
98671.2
制方法
基于 RFID 技术的电子
ZL2009101
22 古鳌电子 尾箱提取系统及其控 发明 2009.11.12 2013.01.02
98672.7
制方法
基于 RFID 技术的电子
ZL2009101
23 古鳌电子 尾箱系统及其控制方 发明 2009.11.12 2013.01.02
98673.1
法
ZL2014204 一种具有鉴伪模块的 实用
24 古鳌电子 2014.08.12 2015.01.07
51290.7 清分机 新型
ZL2014205 实用
25 古鳌电子 纸币扎把斗 2014.09.04 2015.01.07
08996.2 新型
ZL2014205 一种清分机出钞理齐 实用
26 古鳌电子 2014.09.03 2015.01.07
06856.1 调节机构 新型
ZL2014205 一种纸币清分分拣扎 实用
27 古鳌电子 2014.09.02 2015.01.07
03557.2 把一体机 新型
ZL2014205 一种清分机出钞收纳 实用
28 古鳌电子 2014.09.04 2015.01.07
08913.X 装置速度控制机构 新型
ZL2014205 纸币扎把位置调节装 实用
29 古鳌电子 2014.09.04 2015.01.07
08966.1 置 新型
ZL2014201 实用
30 古鳌电子 自动存取款机 2014.03.31 2015.01.07
53511.2 新型
ZL2014201 实用
31 古鳌电子 一种纸张类集积装置 2014.04.11 2015.01.07
76939.9 新型
3-3-3-4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ZL2014204 一种出钞拍打理齐机 实用
32 古鳌电子 2014.07.22 2014.11.19
07107.3 构及其清分扎把机 新型
ZL2014204 一种具有出钞按压收 实用
33 古鳌电子 2014.07.22 2014.11.19
07103.5 纳机构的清分机 新型
ZL2014204 一种清分机出钞理齐 实用
34 古鳌电子 2014.07.22 2014.11.19
07079.5 扎把装置 新型
ZL2014202 一种现金自动交易装 实用
35 古鳌电子 2014.05.30 2014.11.19
89369.4 置 新型
ZL2014202 实用
36 古鳌电子 纸币进出款系统 2014.05.06 2014.11.19
28731.7 新型
一种带有判别纸币发
ZL2014201 实用
37 古鳌电子 行日期的纸币处理装 2014.03.31 2014.11.19
51762.7 新型
置
ZL2014201 实用
38 古鳌电子 一种媒体处理装置 2014.03.31 2014.11.19
52808.7 新型
ZL2014202 一种双数字信号处理 实用
39 古鳌电子 2014.05.12 2014.10.15
42079.4 图像处理板 新型
ZL2014202 实用
40 古鳌电子 一种纸币交易装置 2014.05.06 2014.10.15
29058.9 新型
ZL2014202 一种高速喷墨打印模 实用
41 古鳌电子 2014.05.05 2014.10.15
26388.2 块 新型
ZL2014202 一种纸币收纳库及纸 实用
42 古鳌电子 2014.05.04 2014.10.15
24540.3 币处理装置 新型
ZL2014202 一种具有外汇兑换功 实用
43 古鳌电子 2014.05.04 2014.10.15
24511.7 能的纸张类处理系统 新型
ZL2014201 一种处理尺寸不同的 实用
44 古鳌电子 2014.04.11 2014.10.15
76290.0 纸币的纸币收付装置 新型
ZL2014201 实用
45 古鳌电子 纸币堆积装置 2014.04.09 2014.10.15
70510.9 新型
带判别纸张类发行日
ZL2014201 实用
46 古鳌电子 期的厚度检测装置及 2014.04.08 2014.10.15
66980.8 新型
纸币处理装置
ZL2014201 实用
47 古鳌电子 纸币收纳机构 2014.03.31 2014.10.15
53489.1 新型
ZL2013206 一种具有压钞装置的 实用
48 古鳌电子 2013.10.31 2014.10.15
86894.5 扎把机 新型
一种具有扎把纸进纸
ZL2013206 实用
49 古鳌电子 变向轨道结构的扎把 2013.10.31 2014.10.15
86926.1 新型
机
ZL2013206 一种具有纸币自动推 实用
50 古鳌电子 2013.10.31 2014.10.15
86934.6 出装置的扎把机 新型
ZL2013206 一种具有自动进纸感 实用
51 古鳌电子 2013.10.31 2014.10.15
86974.0 应装置的扎把机 新型
3-3-3-4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ZL2014200 具有冠字号采集模块 实用
52 古鳌电子 2014.01.15 2014.07.23
25187.6 的自动取款机 新型
ZL2014200 一种自动取款机传动 实用
53 古鳌电子 2014.01.15 2014.07.23
25150.3 通道的传动装置 新型
ZL2013208 一种纸币清分机出钞 实用
54 古鳌电子 2013.12.26 2014.07.23
69934.X 结构 新型
ZL2013208 实用
55 古鳌电子 一种清分机挡钞机构 2013.12.26 2014.07.23
70675.2 新型
ZL2013208 一种清分机通道打开 实用
56 古鳌电子 2013.12.26 2014.07.23
70672.9 结构 新型
ZL2013208 一种清分机取钞开闭 实用
57 古鳌电子 2013.12.26 2014.07.23
70698.3 传动装置 新型
ZL2013208 一种纸币清分机入钞 实用
58 古鳌电子 2013.12.26 2014.07.23
70668.2 结构 新型
一种具有入纸轨道进
ZL2013206 实用
59 古鳌电子 纸长短感应装置的扎 2013.10.31 2014.07.23
85531.X 新型
把机
ZL2013206 一种具有自动退纸弹 实用
60 古鳌电子 2013.10.31 2014.07.23
85618.7 出感应装置的扎把机 新型
ZL2013206 具有滑轨进出装置的 实用
61 古鳌电子 2013.10.31 2014.07.23
85631.2 扎把机 新型
ZL2013207 清分机自动扎把剪烫 实用
62 古鳌电子 2013.11.14 2014.05.28
19088.3 机构 新型
ZL2013203 一种结合茶几的空气 实用
63 古鳌电子 2013.07.03 2014.04.16
94867.0 净化器 新型
ZL2013206 实用
64 古鳌电子 双斗扎把机 2013.10.18 2014.04.16
47287.8 新型
ZL2013206 实用
65 古鳌电子 清分扎把一体机 2013.10.18 2014.04.16
47458.7 新型
ZL2013206 一种扎把机入钞口摇 实用
66 古鳌电子 2013.10.31 2014.04.16
86891.1 臂打杆装置 新型
ZL2010205 一种清分机的传动机 实用
67 古鳌电子 2010.10.20 2011.07.06
68251.7 构 新型
ZL2010202 纸币检测装置中的光 实用
68 古鳌电子 2010.08.12 2011.07.06
89671.1 学模块 新型
ZL2010202 实用
69 古鳌电子 清分机压钞装置 2010.08.12 2011.07.06
89557.9 新型
ZL2010206 具有稳压保护的捆钞 实用
70 古鳌电子 2010.12.30 2011.09.14
89750.1 机烫头控制电路 新型
ZL2010206 点钞机用接触式图像 实用
71 古鳌电子 2010.12.30 2011.09.14
89742.7 传感器 新型
ZL2010206 一种适合点钞机使用 实用
72 古鳌电子 2010.12.30 2011.09.14
89704.1 的接触式图像传感器 新型
3-3-3-4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ZL2010206 实用
73 古鳌电子 一种清分机退钞机构 2010.12.30 2011.09.14
89705.6 新型
ZL2012201 改良型自动扎把压钞 实用
74 古鳌电子 2012.03.20 2012.11.28
09395.5 机构 新型
ZL2012201 实用
75 古鳌电子 改良型剪烫装置 2012.03.20 2012.12.12
09498.1 新型
ZL2012201 单侧布置的清分机用 实用
76 古鳌电子 2012.03.20 2012.12.12
09484.X 自动扎把压钞装置 新型
ZL2013200 改进型回单数控动态 实用
77 古鳌电子 2013.01.10 2013.08.21
11081.6 盖章机构 新型
ZL2010202 实用
78 古鳌电子 清分机的传动装置 2010.08.12 2011.05.25
89460.8 新型
ZL2010202 实用
79 古鳌电子 清分机出钞装置 2010.08.12 2011.05.25
89680.0 新型
ZL2010202 实用
80 古鳌电子 中磁传感器 2010.08.12 2011.05.25
89518.9 新型
ZL2010205 具有双面图像扫描功 实用
81 古鳌电子 2010.10.20 2011.06.08
68229.2 能的清分机集成模块 新型
ZL2010205 具有双面图像扫描功 实用
82 古鳌电子 2010.10.20 2011.06.08
68252.1 能的清分机走币通道 新型
ZL2011204 实用
83 古鳌电子 清分机纸币推出机构 2011.11.14 2012.07.04
49297.1 新型
ZL2011204 清分机出钞高速理齐 实用
84 古鳌电子 2011.11.14 2012.07.11
49309.0 机构 新型
ZL2011205 纸币清分机中的测厚 实用
85 古鳌电子 2011.12.20 2012.10.03
36409.7 装置 新型
ZL2012202 实用
86 古鳌电子 改进型单据盖章机 2012.06.14 2013.01.16
79564.X 新型
ZL2012202 捆扎带制圈框的启闭 实用
87 古鳌电子 2012.06.05 2013.01.16
61555.8 机构 新型
ZL2012202 捆扎带传动及张力调 实用
88 古鳌电子 2012.06.05 2013.01.16
61584.4 整机构 新型
ZL2012204 实用
89 古鳌电子 一种图像采集装置 2012.09.06 2013.04.03
50593.8 新型
ZL2012204 实用
90 古鳌电子 一种图像处理装置 2012.09.06 2013.04.03
51058.4 新型
ZL2012204 实用
91 古鳌电子 一种多功能图像板 2012.09.06 2013.04.03
51224.0 新型
ZL2012204 实用
92 古鳌电子 一种纸币清分机 2012.09.12 2013.04.03
62360.X 新型
ZL2012205 一种纸币鉴别模块及 实用
93 古鳌电子 2012.09.27 2013.04.03
01686.9 清分机 新型
94 古鳌电子 ZL2012205 一种步进电机驱动器 实用 2012.09.27 2013.04.03
3-3-3-5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08089.9 新型
ZL2012204 实用
95 古鳌电子 一种钞票处理设备 2012.08.30 2013.07.03
36189.5 新型
ZL2013200 一种扎把纸带放置可 实用
96 古鳌电子 2013.03.04 2013.09.18
98851.5 见视窗 新型
一种采用红外、紫外及
ZL2013200 实用
97 古鳌电子 荧光的点钞机鉴伪机 2013.03.04 2013.09.18
98457.1 新型
构
ZL2013200 一种纸币清分机的叶 实用
98 古鳌电子 2013.03.04 2013.09.18
98890.5 轮驱动装置 新型
一种能够利用红外测
ZL2013201 实用
99 古鳌电子 厚及紫外鉴伪的清分 2013.03.19 2013.09.18
26029.5 新型
机
ZL2013200 扎把位置自动调整模 实用
100 古鳌电子 2013.03.04 2013.12.04
98807.4 块 新型
ZL2013203 实用
101 古鳌电子 一种 360 度空气净化器 2013.07.03 2013.12.11
94881.0 新型
ZL2013203 一种具有正反转风扇 实用
102 古鳌电子 2013.07.03 2013.12.11
94655.2 的空气净化器 新型
ZL2013203 一种内嵌茶几的空气 实用
103 古鳌电子 2013.07.03 2013.12.11
94865.1 净化器 新型
ZL2013203 一种可拆卸滤网的空 实用
104 古鳌电子 2013.07.03 2013.12.11
94680.0 气净化器 新型
ZL2013200 具有 U 盘和网口升级 实用
105 古鳌电子 2013.03.04 2013.12.11
98885.4 功能的图像模块 新型
ZL2013203 具有支票鉴伪功能的 实用
106 古鳌电子 2013.06.27 2013.12.11
78170.4 点钞机 新型
ZL2013203 一种具有线性阵列图 实用
107 古鳌电子 2013.06.27 2013.12.11
78189.9 像传感器的清分机 新型
ZL2009200 一种提款箱智能锁结 实用
108 古鳌电子 2009.04.17 2010.02.03
70672.4 构 新型
ZL2009200 实用
109 古鳌电子 一种智能锁具 2009.04.17 2010.02.10
70673.9 新型
ZL2009202 实用
110 古鳌电子 切刀间隙自适应装置 2009.08.11 2010.11.24
07675.8 新型
ZL2009202 实用
111 古鳌电子 点钞机大外显机构 2009.08.11 2010.11.24
07661.6 新型
ZL2009202 双轴承单向可调压钞 实用
112 古鳌电子 2009.08.11 2010.11.24
07679.6 结构 新型
ZL2009202 实用
113 古鳌电子 双伺服清分传动系统 2009.08.11 2010.12.08
07678.1 新型
ZL2008201 卧式点钞机托钞板进 实用
114 古鳌电子 2008.12.24 2010.04.28
57702.0 钞装置 新型
3-3-3-5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ZL2008201 基于 FPGA 高速图像 实用
115 古鳌电子 2008.12.26 2010.04.28
57951.X 采集功能清分机 新型
ZL2008202 清分机轴传动分钞机 实用
116 古鳌电子 2008.12.30 2010.04.28
08448.2 构 新型
ZL2009200 实用
117 古鳌电子 一种提款箱 2009.04.17 2010.05.12
70671.X 新型
ZL2010201 测定纸币微度变化的 实用
118 古鳌电子 2010.04.16 2011.03.23
61241.1 测量装置 新型
基于 FPGA 的 SDRAM
ZL2010202 实用
119 古鳌电子 双口图像数据读写控 2010.08.12 2011.03.23
89517.4 新型
制器
ZL2010202 实用
120 古鳌电子 清分机凸轮阻钞装置 2010.08.12 2011.03.23
89520.6 新型
ZL2010202 实用
121 古鳌电子 清分机防尘隔离装置 2010.08.16 2011.03.23
92668.5 新型
ZL2010202 实用
122 古鳌电子 鉴伪清分集成模块 2010.08.12 2011.04.06
89556.4 新型
ZL2010202 实用
123 古鳌电子 清分机卡箍装置 2010.08.12 2011.04.27
89561.5 新型
ZL2009202 实用
124 古鳌电子 清分机顶层转轴机构 2009.08.11 2010.07.07
07667.3 新型
ZL2009202 远电机同步带送纸结 实用
125 古鳌电子 2009.08.11 2010.07.28
07680.9 构 新型
ZL2009202 实用
126 古鳌电子 烫头烫合电控装置 2009.08.11 2010.09.15
07659.9 新型
ZL2008201 实用
127 古鳌电子 高速纸币清分机 2008.12.26 2010.09.29
57910.0 新型
ZL2009202 实用
128 古鳌电子 双 CIS 鉴伪点钞机 2009.08.11 2011.01.12
07676.2 新型
ZL2014301 纸币清分机 外观
129 古鳌电子 2014.05.05 2015.01.07
18577.3 (GA-QFJ2101) 设计
ZL2014301 纸币清分扎把联体机 外观
130 古鳌电子 2014.05.06 2014.11.19
20086.2 (GA-ZGP8000) 设计
ZL2010307 外观
131 古鳌电子 手动扎把机 2010.12.30 2011.07.13
03787.0 设计
ZL2011304 点钞机(古鳌 外观
132 古鳌电子 2011.11.29 2012.06.13
46376.2 JBYD-GA008-B 型) 设计
ZL2011304 外观
133 古鳌电子 扎把机(古鳌 ZBJ188) 2011.11.29 2012.06.13
46377.7 设计
ZL2011304 点钞机(古鳌 外观
134 古鳌电子 2011.11.29 2012.06.13
46379.6 JBYD-GA012-A 型) 设计
ZL2011304 立式清分机(古鳌 外观
135 古鳌电子 2011.11.29 2012.06.13
46380.9 GA-200) 设计
3-3-3-5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ZL2011305 纸币清分机(古鳌 外观
136 古鳌电子 2011.12.29 2012.08.01
04948.8 GA-QFJ3210 型) 设计
ZL2011305 纸币清分机(古鳌 外观
137 古鳌电子 2011.12.29 2012.08.01
04976.X GA-QFJ10800 型) 设计
ZL2011304 点钞机(古鳌 外观
138 古鳌电子 2011.11.29 2012.07.04
46378.1 JBYD-GA808-B 型) 设计
ZL2011304 回单柜(古鳌新 外观
139 古鳌电子 2011.11.29 2012.09.05
46375.8 ZHG168) 设计
ZL2011305 纸币清分机(古鳌 外观
140 古鳌电子 2011.12.29 2012.09.26
04866.3 GA-QFJ6400 型) 设计
ZL2011305 纸币清分机(古鳌 外观
141 古鳌电子 2011.12.29 2012.10.03
04865.9 GA-QFJ2100 型) 设计
ZL2011305 数据采集盒(古鳌 外观
142 古鳌电子 2011.12.29 2012.10.03
04975.5 GA-SCH188) 设计
ZL2011305 纸币清分机(古鳌 外观
143 古鳌电子 2011.12.29 2012.10.03
04989.7 GA-QFJ2111 型) 设计
ZL2011305 字符叠加器(古鳌 外观
144 古鳌电子 2011.12.29 2012.10.03
04962.8 GA-ZDQ100) 设计
ZL2012304 外观
145 古鳌电子 点扎一体机 2012.10.18 2013.04.03
98038.8 设计
ZL2013300 点钞机 外观
146 古鳌电子 2013.03.04 2013.07.31
52701.6 (JBYD-GA028-A) 设计
ZL2013300 外观
147 古鳌电子 打印机机柜 2013.03.04 2013.12.11
52669.1 设计
ZL2013300 点钞机 外观
148 古鳌电子 2013.03.04 2013.12.11
52705.4 (JBYD-GA018-A) 设计
ZL2013302 外观
149 古鳌电子 空气净化器 2013.06.14 2013.12.11
48771.9 设计
ZL2009300 外观
150 古鳌电子 智能点扎一体机 2009.02.17 2009.12.02
94021.4 设计
ZL2010301 外观
151 古鳌电子 清分机(GA2000) 2010.04.16 2010.12.15
40842.X 设计
ZL2009301 点钞机大外显外观设 外观
152 古鳌电子 2009.08.25 2010.09.22
00939.5 计 设计
ZL2010305 外观
153 古鳌电子 自助回单领取机 2010.09.27 2011.04.27
34582.4 设计
ZL2014301 全自动清分扎把一体 外观
154 古鳌电子 2014.05.07 2015.01.07
21950.0 机(GA-QFJ10800A3) 设计
ZL2010102 全自动捆钞机烫头机
155 昆山古鳌 发明 2010.08.23 2012.05.23
59805.X 构
ZL2010101 扎钞档位调节防退装
156 昆山古鳌 发明 2010.04.23 2012.03.14
54501.7 置
157 昆山古鳌 ZL2009101 扎钞送纸带机构 发明 2009.12.18 2013.05.08
3-3-3-5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84170.9
ZL2014202 实用
158 昆山古鳌 ATM 存款的交易装置 2014.05.21 2014.10.29
62080.3 新型
ZL2014202 实用
159 昆山古鳌 纸张类处理装置 2014.06.03 2014.10.29
91548.1 新型
ZL2014202 实用
160 昆山古鳌 现金自动交易装置 2014.05.04 2014.10.29
23737.5 新型
ZL2014202 实用
161 昆山古鳌 一种现金交易装置 2014.05.23 2014.10.29
68458.0 新型
ZL2014202 实用
162 昆山古鳌 一种纸币出入装置 2014.05.23 2014.10.29
68511.7 新型
ZL2014203 实用
163 昆山古鳌 纸张类处理装置 2014.06.11 2014.10.29
09912.2 新型
ZL2014203 一种现金自动交易装 实用
164 昆山古鳌 2014.06.12 2014.10.29
12582.2 置 新型
ZL2014202 实用
165 昆山古鳌 一种纸币处理装置 2014.05.22 2014.10.29
65091.7 新型
ZL2014202 实用
166 昆山古鳌 一种纸张类处理装置 2014.05.04 2014.10.29
23353.3 新型
ZL2014202 纸币存取款机构及现 实用
167 昆山古鳌 2014.05.23 2014.10.29
68460.8 金自动交易装置 新型
ZL2014202 实用
168 昆山古鳌 一种纸张类处理装置 2014.05.23 2014.10.29
68521.0 新型
ZL2014202 实用
169 昆山古鳌 一种纸张类输出装置 2014.05.23 2014.10.29
69696.3 新型
ZL2014202 实用
170 昆山古鳌 异物检测装置 2014.05.04 2014.10.29
23352.9 新型
具有判别纸币冠字号
ZL2014202 实用
171 昆山古鳌 和输入键防偷拍的自 2014.05.04 2014.10.29
24429.4 新型
动交易装置
ZL2014203 一种有价介质处理装 实用
172 昆山古鳌 2014.06.12 2014.10.29
12581.8 置 新型
ZL2014202 实用
173 昆山古鳌 一种纸币处理装置 2014.05.28 2014.10.29
79927.9 新型
ZL2014203 纸币处理装置及现金 实用
174 昆山古鳌 2014.06.13 2014.10.29
17814.3 自动交易装置 新型
ZL2014202 实用
175 昆山古鳌 纸张类处理装置 2014.05.23 2014.10.29
68023.6 新型
ZL2014202 ATM 机用纸币管理装 实用
176 昆山古鳌 2014.05.26 2014.11.19
72599.X 置 新型
ZL2014202 实用
177 昆山古鳌 ATM 机纸币处理装置 2014.04.30 2014.11.19
21169.5 新型
178 昆山古鳌 ZL2014202 一种判别纸张类冠字 实用 2014.04.30 2014.12.10
3-3-3-5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653.6 号的纸张类处理装置 新型
ZL2014203 一种可检测破旧纸币 实用
179 昆山古鳌 2014.07.01 2014.11.19
61382.6 的纸币交易处理装置 新型
一种带有图像传感器
ZL2014204 实用
180 昆山古鳌 和冠字号传感器的纸 2014.07.28 2014.11.26
18738.5 新型
币处理装置
ZL2014202 实用
181 昆山古鳌 一种现金交易装置 2014.04.30 2014.11.19
20216.4 新型
ZL2014203 一种现金自动存取装 实用
182 昆山古鳌 2014.07.01 2014.11.19
60900.2 置 新型
ZL2014202 实用
183 昆山古鳌 一种纸币出入款装置 2014.05.04 2014.11.26
24034.4 新型
ZL2014202 实用
184 昆山古鳌 一种纸币分离机构 2014.05.06 2014.11.26
28686.5 新型
ZL2014204 一种纸币处理组件和 实用
185 昆山古鳌 2014.07.28 2014.11.26
19548.5 自动交易处理装置 新型
一种能够判别纸张类
ZL2014202 实用
186 昆山古鳌 冠字号的纸张类集积 2014.04.30 2014.11.19
21043.8 新型
装置
ZL2014202 一种集积纸张类的纸 实用
187 昆山古鳌 2014.05.04 2014.11.26
24013.2 张类集积装置 新型
ZL2014203 实用
188 昆山古鳌 现金处理装置 2014.06.20 2014.11.19
34526.9 新型
ZL2014202 实用
189 昆山古鳌 纸币交易装置 2014.04.30 2014.11.26
20654.0 新型
ZL2014202 纸币出入款装置及其 实用
190 昆山古鳌 2014.05.28 2014.11.26
79855.8 现金自动交易装置 新型
ZL2014202 实用
191 昆山古鳌 纸币处理装置 2014.04.30 2014.11.26
20555.2 新型
ZL2014202 实用
192 昆山古鳌 纸张类处理装置 2014.04.30 2014.12.10
21044.2 新型
ZL2014202 纸张类处理装置及现 实用
193 昆山古鳌 2014.05.28 2014.11.19
79285.2 金交易系统 新型
ZL2014202 实用
194 昆山古鳌 一种纸张类处理装置 2014.04.30 2014.12.31
21045.7 新型
ZL2014202 实用
195 昆山古鳌 一种现金交易装置 2014.05.23 2015.01.07
68221.2 新型
ZL2014203 实用
196 昆山古鳌 纸张类处理装置 2014.06.20 2015.01.07
34567.8 新型
ZL2014202 纸币交易装置以及纸 实用
197 昆山古鳌 2014.04.30 2015.01.07
20974.6 币交易系统 新型
ZL2014202 一种识别纸币币种的 实用
198 昆山古鳌 2014.05.23 2015.01.07
68155.9 现金自动交易装置 新型
3-3-3-5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ZL2014203 ATM 机用纸币处理装 实用
199 昆山古鳌 2014.06.13 2015.01.07
18042.5 置 新型
ZL2014202 一种具备币种识别的 实用
200 昆山古鳌 2014.05.23 2015.01.07
68197.2 纸币处理装置 新型
ZL2014202 纸张传输机构及纸张 实用
201 昆山古鳌 2014.05.22 2015.01.07
65683.9 类处理装置 新型
ZL2014202 实用
202 昆山古鳌 一种纸币交易系统 2014.05.22 2015.01.07
65032.X 新型
ZL2014202 实用
203 昆山古鳌 纸币处理装置 2014.05.22 2015.01.07
64904.0 新型
ZL2014202 实用
204 昆山古鳌 纸张类处理装置 2014.05.28 2015.01.07
78949.3 新型
ZL2014202 实用
205 昆山古鳌 一种纸币处理装置 2014.05.22 2015.01.07
64849.5 新型
ZL2014204 一种具有多次鉴别能 实用
206 昆山古鳌 2014.07.28 2015.01.07
18944.6 力的纸币处理装置 新型
ZL2014203 实用
207 昆山古鳌 一种自动交易装置 2014.06.12 2015.01.07
13980.6 新型
ZL2014202 实用
208 昆山古鳌 现金交易装置 2014.04.30 2015.01.07
20098.7 新型
ZL2014203 实用
209 昆山古鳌 纸张类处理装置 2014.06.27 2015.01.07
52579.3 新型
ZL2014202 一种现金自动交易装 实用
210 昆山古鳌 2014.05.23 2015.01.07
68459.5 置 新型
ZL2011203 实用
211 昆山古鳌 中磁传感器电路 2011.10.10 2012.06.06
81544.9 新型
ZL2009200 纸币鉴伪清分机清分 实用
212 昆山古鳌 2009.07.02 2010.11.17
43152.4 传动机构 新型
ZL2009200 智能鉴伪点钞扎把一 实用
213 昆山古鳌 2009.10.30 2010.11.17
48900.8 体机 新型
ZL2009200 清分机的同服后馈调 实用
214 昆山古鳌 2009.10.30 2010.11.17
48901.2 集电路装置 新型
ZL2009200 纸币清分机静电释放 实用
215 昆山古鳌 2009.10.30 2010.11.17
48902.7 消除装置 新型
ZL2009202 纸币清分机双面图像 实用
216 昆山古鳌 2009.08.26 2010.08.04
30699.5 识别系统 新型
ZL2009202 扎把机切纸刀挤压机 实用
217 昆山古鳌 2009.08.06 2010.08.11
34393.7 构 新型
ZL2009202 实用
218 昆山古鳌 清分机清分换道机构 2009.08.26 2010.08.11
30698.0 新型
ZL2009202 点钞机托钞板调节机 实用
219 昆山古鳌 2009.08.06 2010.09.22
34394.1 构 新型
220 昆山古鳌 ZL2009202 多功能智能鉴伪点钞 实用 2009.08.06 2010.09.22
3-3-3-5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34397.5 机分钞机构 新型
ZL2009202 实用
221 昆山古鳌 扎把机纸币压紧装置 2009.08.26 2011.01.12
30700.4 新型
ZL2009202 进带防滑松紧调节装 实用
222 昆山古鳌 2009.08.06 2011.01.12
34395.6 置 新型
ZL2009202 实用
223 昆山古鳌 多功能点钞扎把机 2009.08.06 2011.01.12
34398.X 新型
ZL2009202 多功能智能鉴伪点钞 实用
224 昆山古鳌 2009.08.06 2011.01.12
34396.0 机两出钞口机构 新型
ZL2009202 智能鉴伪点钞机通道 实用
225 昆山古鳌 2009.08.26 2011.01.12
30697.6 清理机构 新型
ZL2009200 纸币鉴伪两面图像传 实用
226 昆山古鳌 2009.10.30 2011.05.18
48899.9 感器装置 新型
ZL2009200 实用
227 昆山古鳌 智能瞬间加温装置 2009.07.02 2011.06.15
43151.X 新型
ZL2011202 利用双重红外鉴伪的 实用
228 昆山古鳌 2011.07.13 2012.03.14
45046.1 点钞机 新型
ZL2011202 利用红外鉴伪的点钞 实用
229 昆山古鳌 2011.07.14 2012.03.14
46726.5 机 新型
应用于点钞扎把一体
ZL2011202 实用
230 昆山古鳌 机中的多点式纸币厚 2011.07.18 2012.03.14
53111.5 新型
度测量装置
应用于点钞扎把一体
ZL2011202 实用
231 昆山古鳌 机中的捆扎纸带传送 2011.07.18 2012.05.09
53086.0 新型
系统
ZL2011203 纸币鉴伪检测处理的 实用
232 昆山古鳌 2011.09.21 2012.05.23
54246.0 出钞系统 新型
ZL2011203 纸币检测装置的传动 实用
233 昆山古鳌 2011.09.21 2012.05.30
54248.X 系统 新型
ZL2011203 纸币鉴伪检测处理装 实用
234 昆山古鳌 2011.10.10 2012.05.30
82419.X 置的纸币紧固系统 新型
ZL2011203 纸币鉴伪检测处理的 实用
235 昆山古鳌 2011.09.21 2012.05.30
53722.7 定位装置 新型
ZL2010302 全自动捆钞机 外观
236 昆山古鳌 2010.08.20 2011.05.18
81378.6 (GA-KCJ-300E) 设计
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序 取得 权利
权利人 登记号 软件名称 开发完成日 首次发表日
号 方式 范围
2014SR 古鳌数据信息显 原始 全部
1 古鳌电子 2013.03.28 2013.05.28
088599 示软件 V1.0 取得 权利
3-3-3-5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古鳌
2014SR 原始 全部
2 古鳌电子 GA-QFJ200-A 型 2011.02.01 2011.02.01
034302 取得 权利
清分机软件 V1.8
古鳌
2013SR GA-ZGP8000 清 原始 全部
3 古鳌电子 2013.02.27 2013.02.27
069886 分扎把联体机软 取得 权利
件 V1.0
古鳌 JBYDGA610
2013SR 原始 全部
4 古鳌电子 外币机软件[简 2013.02.25 2013.02.26
069678 取得 权利
称:卢比机]V1.0
2013SR 古鳌 JBYDGA900 原始 全部
5 古鳌电子 2013.01.25 2013.01.26
069596 点钞机软件 V1.0 取得 权利
2013SR 古鳌纸币流通信 原始 全部
6 古鳌电子 2012.12.15 2012.12.15
069365 息管理软件 V1.0 取得 权利
古鳌
2013SR JBYDGA818(A)A 原始 全部
7 古鳌电子 2012.11.20 2013.01.20
069384 型点扎一体机软 取得 权利
件 V1.0
2013SR 古鳌 JBYDGA210 原始 全部
8 古鳌电子 2012.02.25 2012.02.26
068784 点钞机软件 V1.0 取得 权利
古鳌
2013SR 原始 全部
9 古鳌电子 JBYD-GA200-A 2011.02.01 2011.02.01
022830 取得 权利
点钞机软件 V1.0
古鳌 GA-QFJ4300
2012SR 原始 全部
10 古鳌电子 型纸币清分机软 2011.01.15 2011.01.15
135675 取得 权利
件 V1.0
古鳌
2012SR1 原始 全部
11 古鳌电子 JBYD-GA860-B 2011.07.26 2011.07.26
14443 取得 权利
点钞机软件 V7.12
古鳌
2012SR JBYD-GA008(B) 原始 全部
12 古鳌电子 2010.06.25 2010.06.25
083863 型点钞机软件 取得 权利
V1.0
古鳌
2012SR JBYD-GA808-B 原始 全部
13 古鳌电子 2011.12.20 2011.12.20
083860 点扎一体电子软 取得 权利
件 V2.0
2012SR 古鳌点钞机图像 原始 全部
14 古鳌电子 2010.07.26 2010.10.13
013635 处理软件 V1.0 取得 权利
2012SR 古鳌 GA-308 扎把 原始 全部
15 古鳌电子 2010.03.26 2010.04.15
011841 机主控软件 V3.06 取得 权利
3-3-3-58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古鳌字符叠加器
2011SR1 原始 全部
16 古鳌电子 GA-ZDQ100 电子 2011.01.15 2011.03.05
02726 取得 权利
软件 V1.0
古鳌数据采集盒
2011SR1 原始 全部
17 古鳌电子 GA-SCH188 电子 2010.07.31 2010.09.15
00974 取得 权利
软件 V1.0
古鳌全自动
2011SR1 原始 全部
18 古鳌电子 KCJ-300 捆钞机软 2011.02.28 2011.03.28
00037 取得 权利
件 V4.6
古鳌
2011SR0 JBYD-GA02F-B 原始 全部
19 古鳌电子 2010.04.15 2011.02.01
99218 点钞机主控鉴伪 取得 权利
软件 V2.0
2011SR0 古鳌电子款箱交 原始 全部
20 古鳌电子 2011.02.18 2011.03.28
99063 接软件 V1.0 取得 权利
古鳌
2011SR0 JBYD-GA012-A 原始 全部
21 古鳌电子 2011.02.01 2011.02.01
99215 点钞机电子部分 取得 权利
软件 V1.0
2011SR0 古鳌排队机管理 原始 全部
22 古鳌电子 2010.11.28 2011.01.29
88365 软件 V1.0 取得 权利
2011SR0 古鳌纸币采集软 原始 全部
23 古鳌电子 2011.02.20 2011.3.29
88076 件 V1.0 取得 权利
古鳌
2011SR0 JBYJ-GA-668B 多 原始 全部
24 古鳌电子 2011.05.06 2011.05.25
87147 国货币鉴别仪主 取得 权利
控鉴伪软件 V3.0
古鳌点钞机
2011SR0 原始 全部
25 古鳌电子 GA-ZBJ188 电子 2010.03.26 2010.04.15
77807 取得 权利
软件 V1.0
2011SR0 古鳌清分机图像 原始 全部
26 古鳌电子 2010.07.26 2010.10.13
77763 处理软件 V1.0 取得 权利
古鳌 GA-6400 型
2011SR0 原始 全部
27 古鳌电子 纸币清分机软件 2011.03.15 2011.03.15
52872 取得 权利
V1.0
古鳌 GA-4500 型
2011SR0 原始 全部
28 古鳌电子 纸币清分机软件 2011.01.15 2011.01.15
52871 取得 权利
V1.0
2011SR0 古鳌提款箱软件 原始 全部
29 古鳌电子 2010.01.07 2010.03.18
25585 V1.0 取得 权利
古鳌 GA-6440 型
2011SR0 原始 全部
30 古鳌电子 纸币清分机软件 2010.02.10 2010.04.19
24373 取得 权利
V1.0
3-3-3-5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11SR0 古鳌自助回单柜 原始 全部
31 古鳌电子 2010.10.13 未发表
19789 软件 V1.0 取得 权利
古鳌 GA-10800 型
2011SR0 原始 全部
32 古鳌电子 纸币清分机软件 2010.12.23 2010.12.23
51234 取得 权利
V1.0
古鳌 GA-3210 型
2011SR0 原始 全部
33 古鳌电子 纸币清分机软件 2010.12.23 2010.12.23
51564 取得 权利
V1.0
古鳌 GA-2100 型
2010SR 原始 全部
34 古鳌电子 纸币清分机软件 2009.10.30 2009.11.30
016544 取得 权利
V1.0
古鳌
2013SR GA-QFJ10800+纸 原始 全部
35 古鳌电子 2013.3.15 2013.3.15
092446 币清分机(带自动 取得 权利
扎把)软件 V1.0
古鳌 GA-QFJ2101
2013SR 原始 全部
36 古鳌电子 纸币清分机软件 2013.7.5 2013.7.5
141668 取得 权利
V1.0
古鳌 GA-QFJ5321
2013SR 原始 全部
37 古鳌电子 纸币清分机软件 2013.7.1 2013.7.1
141555 取得 权利
V1.0
古鳌 GA-QFJ2110
2013SR 原始 全部
38 古鳌电子 纸币清分机软件 2013.8.3 2013.8.3
141523 取得 权利
V1.0
古鳌 GA-5000 型
2009SR 原始 全部
39 古鳌电子 纸币清分机软件 - 2008.12.28
08793 取得 权利
V1.0
古鳌 GA-3000 型
2009SR 原始 全部
40 古鳌电子 纸币清分机软件 - 2008.12.28
08794 取得 权利
V1.0
古鳌单机采集系
2014SR 原始 全部
41 古鳌电子 统集合版软件 2013.11.10 2013.12.10
126101 取得 权利
V1.0
古鳌 GA-QFJ3200
2014SR 原始 全部
42 古鳌电子 纸币清分机软件 2014.05.10 2014.05.10
126034 取得 权利
V1.0
古鳌
2014SR GA-QFJ10800A3 原始 全部
43 古鳌电子 2014.05.15 2014.05.15
125182 全自动清分扎把 取得 权利
一体机软件 V1.0
古鳌金库流水线
2015SR 原始 全部
44 古鳌电子 系统控制软件 2014.08.25 2014.09.25
013726 取得 权利
V1.0
3-3-3-6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古鳌 GA-ZQA088
2015SR 原始 全部
45 古鳌电子 纸币清分流水线 2014.08.25 2014.09.25
013766 取得 权利
软件 V1.0
四、域名
序号 注册人 域名 到期日 域名类型
1 古鳌电子 gooao.cn 2020.04.01 中国国家顶级域名
2 古鳌电子 gu-ao.com 2014.08.31 国际域名
3-3-3-6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五、租赁房产
序 出租 承租 租赁面 年租金 产权证
房屋坐落 用途 租赁期限
号 方 方 积(m2) (元) 书
沪房地
上海市普陀区云岭 普字
2014.12.01
李玉 古鳌 西路 230 弄 100 号 (2002)
1 - 住宿 至 91,680
娟 电子 东单元五层,西四 第
2015.11.30
楼 409、411 013563
号
上海市普陀区云岭 沪房地
西路 230 弄 100 号 普字
2014.11.01
李玉 古鳌 西单元四层 404、 (2002)
2 - 住宿 至 88,320
娟 电子 403、406、407、408、 第
2015.10.31
410,西五楼 504、 013563
506 号
平阳
县鳌
江镇
平阳县鳌江镇玉莲 2014.10.20
高力 海数
3 村鞋业园区 A 去 15 100 办公 至 10,000 -
建筑 电子
幢 2015.10.19
机械
经营
部
京房权
北京 2015.01.01
陈崇 北京市西城区平原 证宣字
4 分公 145 办公 至 192,000
军 里 21 号楼 4 层 B501 049297
司 2015.12.31
号
京房陶
北京 2014.03.10
叶和 北京市宣武区龙泉 字第
5 分公 - 宿舍 至 50,400
群 胡同 34 号 9-11 号 80086
司 2015.03.09
号
西安 西安市莲湖区北大 2015.01.01
张望
6 分公 街宏府大厦 10822 62.66 办公 至 24,000 -
平
司 室 2015.12.31
西安 西安市碑林区南二 2013.03.25
7 王强 分公 环中段 15 号飞天小 113.72 宿舍 至 27,600 -
司 区 9 号 908 室 2015.03.24
郑州 郑州市东风路 18 号 2013.09.01
张向
8 分公 楼西单元 6 层 604 120 办公 至 54,000 -
春
司 室 2015.08.31
3-3-3-6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郑州 郑州市金水区经三 2014.09.01
9 杨潇 分公 路北 67 号院 4 号楼 - 宿舍 至 18,000 -
司 0712 室 2015.08.31
广州 2014.08.01
冯小 广州市白云区大金
10 分公 93.31 宿舍 至 39,600 -
淑 钟路 79 号 301 房
司 2015.07.31
广州
广州 2014.05.01
穗高 广州市白云区广园
11 分公 33 办公 至 12,600 -
实业 中路 158 号 716 房
司 2015.04.30
公司
广州
广州 广州市白云区广园 2014.05.01
穗高
12 分公 中路 158 号 717、719 66 办公 至 33,960 -
实业
司 房 2015.04.30
公司
南昌市西湖区建设 西湖区
南昌
陶国 西路 188 号莱茵半 2014.4.1 至 字第
13 分公 98.94 住宿 30,000
瑞 岛 38 栋 1 单元 101 2015.3.31 10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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