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迪生态: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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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凯迪生态 编号:2016-74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生态”或

“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2 日以传真、亲自送达的形式向全体董

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在凯迪大厦 708 会议室召开。

3、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应到 9 人,实到 9 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林芝女士主持召开,公司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成立“凯迪物流有限公司”子公司的

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成立由公司出资 60%,子公司格薪源生物

质燃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出资 40%,注册资本为 1 亿元的子公司,子公

司名称暂定为“凯迪物流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的为

准)。经营范围暂为燃料物流、工程物流。本次出资金额未达到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此事项不需要单独进行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

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凯迪生态下属水电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加快公司水电项目的建设,拟设立与水电相关的产业基金,为

加快产业基金落地,凯迪生态将股东借款中的人民币 3.24 亿元向四川

凯迪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金平凯迪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沧源凯迪

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转增注册资本。本次出资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

定,此事项不需要单独进行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

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沧源水电惠地方案的议案》

为顺利推进沧源水电项目开发建设,经与沧源佤族自治县反复

磋商,沧源县要求我公司承诺:沧源水电站建成投产并开始盈利

后,我公司将提取沧源水电站当年净利润的 5%交由当地政府,用于

支持当地社会公益项目及精准扶贫项目建设,期限 10 年。因捐赠比

例不高,对公司不构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此事项不需要单独进行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

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凯迪绿色能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增加

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对全资子公司武汉凯迪绿色能源开发

运营有限公司增资,将其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增加到 2000 万元。本

次出资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此事项不需要单独进行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

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成立“榆树凯迪生物发电有限公司”、

“大悟凯迪生物发电有限公司”、“宁明凯迪生物发电有限公司”、

“开鲁凯迪生物发电有限公司”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考察榆树县、大悟县、宁明县、开鲁

县生物质资源的基础上,拟分别在吉林榆树县、湖北大悟县、广西宁

明县、内蒙自治区开鲁县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名称分别暂定为“榆

树凯迪生物发电有限公司”、“大悟凯迪生物发电有限公司”、“宁

明凯迪生物发电有限公司”、“开鲁凯迪生物发电有限公司”(最终

以工商注册登记的为准)。以上 4 家子公司拟开发生物质发电项目,

发展生物质原料加工、运输产业,形成生物质能源产业链,通过生物

质发电厂、生物质燃料智能收储网络平台等实施产业精准扶贫。以上 4

家子公司注册资本均为 8100 万元,均由公司以现金方式全额出资。本

次出资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此事项不需要单独进行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

过。

(六)审议通过了《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合并报表 2015 年公司实现归属于

母公司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为 388,579,219.26 元 ,2015 年末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1,644,514,894.80 元。母公司 2015 年实现净利润

-170,486,664.72 元,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15 年分配 2014 年股

利 141,496,320.00 元,2015 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742,669,121.55

元。

由于公司处于产业战略发展期,大量生物质电厂正处在建设阶

段,资金需求量大,为支持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拟将 2015 年度未分配

利润用于生物质电厂投资,不分配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也不用公积

金转赠股本。

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合计 141,496,320 元, 占公司近三年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平均值的 66.44%,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决定不

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2015年年报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

与本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

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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