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6-093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为 201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2016 年 7 月 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
兆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48号)。
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进行,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
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和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
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除延
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不
变。
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