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物股份: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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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16-80 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因筹划资产收购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证券代码:000757)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下午 13:00

开市起停牌,并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资产收购事项的停

牌公告》(详见 2016-15 号公告)。经与各方论证,因本公司筹划的资产

收购事项涉及收购机械制造类企业控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详见 2016-20

号)。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完成,本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发布《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详见 2016-29

号公告)。2016 年 6 月 6 日,本公司召开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延期复牌的议案》,并于 2016 年 6 月 8 日

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暨继续停牌的公告》(详见 2016-47

号公告)。2016 年 6 月 27 日,本公司召开二〇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延期复牌的议案》,并于 2016

年 6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详见

2016-52 号公告)。2016 年 7 月 26 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

进展情况的公告》(详见 2016-60 号公告),同时披露了独立财务顾问光

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停牌期间,本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资源整合,提高本公司的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实现

战略发展目标,本公司筹划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拟采用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许景林、许树林、许彦龙、新余尚艺汽车模具技术咨

询中心(个人独资)、新余润达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巴

尔纳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六方合计持有的成都嘉润汽车部

件有限公司 51%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

成都嘉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10 月 13 日,是一家专业从

事汽车冲压零部件生产与销售业务的制造企业。其主要经营范围为:汽车

零部件冲压;总成零件焊接;汽车模具、检具、工装夹具设计、制造。

二、本公司在停牌期间所做的工作

停牌期间,本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本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法

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共同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并会同中介机构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就重组事项进行了大量

的沟通谈判、协商、论证和尽职调查等工作。停牌期间,本公司严格按照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并充分提

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重组事项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及时履行了信息披

露义务。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原因

为促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自本公司股票停牌以来,本公司组织

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了现场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并会同交

易对方及相关中介机构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行了多次协商,就关键合作

事项进行了深入讨论和沟通。随着工作的推进,交易双方本着审慎的原则,

经反复洽谈,在承诺的停牌时间内,本公司与交易对方在涉及标的资产的

未来盈利预测及估值等部分核心条款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经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并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调查论证,若继续推

进本次重组事项将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切实保护本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经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各方合意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

四、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是经本公司审慎研究并与各方协商一

致的结果,有利于保护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本公司的发展战

略及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本公司将继续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提升效

益,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五、决策程序及承诺

本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召开七届十次董事会及七届七次监事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

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独立财务顾问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

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6 年 9 月 19 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与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深证上〔2016〕639

号)等相关规定,本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 2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

六、股票复牌安排

本公司将于 2016 年 9 月 26 日(星期一)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在披

露上述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复

牌。

本公司董事会对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各位投资者带来的

不便深表歉意,同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本公司发展的各位投资者表示

衷心的感谢。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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