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帝股份: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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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3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9月23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9月22日-2016年9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23日

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年9月22日15:00—2016年9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办

公楼四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裁潘垣枝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7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18,942,67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75%。

1、 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3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为88,511,27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3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投票的股东共34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30,431,4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38%。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9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43,979,943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12.11%。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8,942,6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979,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联股东潘叶江先生、

潘垣枝先生、石河子奋进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

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其中: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为:同意 46,767,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979,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2、发行、认购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为:同意 46,767,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979,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3、发行数量及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为:同意 46,767,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979,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4、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为:同意 46,767,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979,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为:同意 46,767,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979,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6、限售期

表决结果为:同意 46,767,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979,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7、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为:同意 46,767,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979,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8、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为:同意 46,767,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979,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为:同意 46,767,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979,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为:同意 46,767,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979,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潘叶江先生、潘垣枝先生、石河子奋进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 46,767,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979,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本议案属

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其

中:

4.1、《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与潘叶江签署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关联股东潘叶江先生、潘垣枝先生、石河子奋进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已对本议案回避

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 46,767,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979,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2、《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与俞毅签署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8,942,6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979,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3、《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与陈坤亮签署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8,942,6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979,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4、《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与吴焯民签署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8,942,6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979,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5、《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与珠海市华创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之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合同》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8,942,6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979,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8,942,6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979,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

东潘叶江先生、潘垣枝先生、石河子奋进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 46,767,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979,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8,942,6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979,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8,942,6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979,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其填补措施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8,942,6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979,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8,942,6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979,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6 年度-2018 年度)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8,942,6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979,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8,942,6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3,979,9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兰台(前海)律师事务所曹蓉、刘燕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该法律意见书全文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上(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华帝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兰台(前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帝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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