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东旭蓝天 证券代码:000040 公告编号:2016-84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9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形式发出
通知,2016年9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
与表决董事11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转让福建东南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38.69%股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福建东南广播电视
网络有限公司38.69%股权的公告》
二、关于为子公司西藏东旭电力及四川东旭电力承接EPC业务向
其发包方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西藏东旭电力
及四川东旭电力公司承接EPC业务向其发包方提供履约担保的公告》
三、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