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讯技术: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暨部分董事离任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2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312 证券简称:邦讯技术 公告编号:2016-058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暨部分董事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邦讯技术”、“公司”、“本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

届选举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现就部分董事离任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张庆文、戴芙蓉、郑志伟、张丽

红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罗建钢、夏志宏、陈长源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同时,本次股东大会同意公司监事会换届,并选举邵立岩、甄梦梦为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黄艺苑,共同组成公

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因任期届满,杨灿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

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杨灿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200,000 股,其在《邦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及《邦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具体内

容如下:自邦讯技术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持有的邦讯技术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邦讯技术回购前述股份;

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担任邦讯技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邦讯技术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邦讯技术股票上市

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邦

讯技术股份;在邦讯技术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邦讯技术股份;在邦讯技术股票

上市之日起第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邦讯

技术股份。除此之外,杨灿阳先生未作出其他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公告日,杨

灿阳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并将继续履行相关承诺,即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因任期届满,酆广增先生、刘明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离任后不再

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酆广增先生、刘明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杨灿阳先生、酆广增先生、刘明辉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

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4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邦讯退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从短期技术面看,近期消息面活跃,主力资金无明显迹象,短期呈现震荡趋势,市场关注意愿一般。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