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2 证券简称:邦讯技术 公告编号:2016-058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暨部分董事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邦讯技术”、“公司”、“本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
届选举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现就部分董事离任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张庆文、戴芙蓉、郑志伟、张丽
红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罗建钢、夏志宏、陈长源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同时,本次股东大会同意公司监事会换届,并选举邵立岩、甄梦梦为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黄艺苑,共同组成公
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因任期届满,杨灿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
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杨灿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200,000 股,其在《邦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及《邦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具体内
容如下:自邦讯技术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持有的邦讯技术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邦讯技术回购前述股份;
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担任邦讯技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邦讯技术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邦讯技术股票上市
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邦
讯技术股份;在邦讯技术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邦讯技术股份;在邦讯技术股票
上市之日起第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邦讯
技术股份。除此之外,杨灿阳先生未作出其他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公告日,杨
灿阳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并将继续履行相关承诺,即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因任期届满,酆广增先生、刘明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离任后不再
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酆广增先生、刘明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杨灿阳先生、酆广增先生、刘明辉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
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