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6)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16-70号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海印蔚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
《合作合同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海印蔚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印蔚蓝公司”)公司与地上铁租车(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上
铁租车公司”)共同出资发起设立新能源物流车运营公司,进行新能源
汽车运营项目合作。
2、本次合作是公司深化落实《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运营项目发展规划
纲要》的又一重要举措,通过成立运营公司和电商公司,积极开展电动
物流车运营、专批市场物流配送、电商物流配送及信息化平台建设等工
作,为公司打造物流生态体系奠定重要的基础。
一、对外投资概述
1、2016 年 9 月 23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海印蔚蓝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印蔚蓝公司”)公司与地上铁租车(深圳)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地上铁租车公司”)签订《合作合同书》,双方共同出资发
起设立新能源物流车运营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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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准】(以下简称“运营公司”),进行新能源汽车运营项目合作。
新成立的运营公司与地上铁租车公司在广州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广州
地上铁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地上铁”)共同出资设
立广州地上铁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核准的为准】(以下简称“电商公司”),经营电商业务以及运营执行
工作。
2、本次对外投资总额为 11,000 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50%(注:公司 2015 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 279,600.76 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中,公司与深圳市晖谱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
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创绿能投资有限公司、易莉、王
晓金、张海莹、饶陆华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地上铁租车(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
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34964192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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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张海莹
注册资本:5000 万
营业期限:2015 年 04 月 24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汽车、汽车配件的研发与销售;物流信息系统技术开发
及运营;物流供应链管理技术方案开发及运营;汽车租赁;国内货运代
理;国际货运代理;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
成;经济信息咨询;充电设备的设计;机械设备租赁(不包括金融租赁活
动);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合同能源管理;新能源汽车
的技术开发与技术咨询;二手车的销售(不含组装及报废车);从事广告
业务(以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
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普通货运;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冷
藏运输。
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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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实际控制人邵建
明、邵建佳、邵建聪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与深
圳市晖谱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市新创绿能投资有限公司、易莉、王晓金、张海莹、饶陆华均不存在关
联关系。
地上铁租车公司简介:
地上铁租车(深圳)有限公司在前海成立,注册资本为 5,000 万。由
科陆电子公司、深圳市晖谱能源公司和普天智绿公司联合发起,并携手
北汽、东风、比亚迪共同运营推广新能源汽车。
地上铁租车公司优势:
1、城市配送装备的提供者:专业电动车、充电桩
2、城市配送基础设施的建设者:充电网点、覆盖全城
3、专业电动车用车一体化解决方案的服务商
4、人+车+网点的网络平台运营商
三、合作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地上铁租车(深圳)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海印蔚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条 合作基本情况
(一)合作项目
双方合作经营该运营公司、电商公司,积极开展电动物流车运营、
专批市场物流配送、电商物流配送及信息化平台建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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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方权利及义务
2.1 甲方职责:
2.1.1 负责运营公司业务领域及区域方面的规划制定及实施落地;
2.1.2 负责运营公司的售后支持、运营数据监控及数据分析等;
2.1.3 完善运营公司业务流程及各项管理,确保与甲方的信息化对接
等等。
2.2 乙方职责:
2.2.1 乙方凭借其在当地资源,积极协助运营公司、电商公司开发当
地市场;
2.2.2 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运营公司和电商公司的日常管理,保证公司
良性运转;
2.2.3 乙方有义务协助运营公司申领区域内新能源车辆的各种优惠政
策。
第二条 运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
运营公司注册资本为 1 亿元,公司的股东构成、股东出资比例、出
资方式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认缴注册资本金 股东出资比例 股东出资方式
地上铁租车(深圳)有限公司 3500 万元 35% 货币
广州海印蔚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6500 万元 65% 货币
第八条 运营公司业务模式
运营公司拟开展新能源汽车租赁业务,充电场站运营,车辆的购买,
物流项目的运营,售后服务,信息系统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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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电商公司
(一)注册资本和出资比例
电商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公司的股东构成、股东出资比
例、出资方式情况如下:
股东认缴注册
股东名称 股东出资比例 股东出资方式
资本金
运营公司 450 万元 45% 货币
广州地上铁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550 万元 55% 货币
(六)业务模式
电商公司拟开展新能源汽车租赁,电商业务及执行运营公司的项目
运营,运营公司为电商公司提供新能源车辆、充电桩及售后服务,支撑
电商公司的业务开展。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合作是公司继续深化《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运营项目发展规
划纲要》的重要举措
本次合作是公司深化落实《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运营项目发展规划纲
要》的又一重要举措。海印蔚蓝和地上铁公司通过成立运营公司和电商公
司,积极开展电动物流车运营、专批市场物流配送、电商物流配送及信息
化平台建设等工作。
(二)优化公司业态,助力广州专业市场转型升级
海印蔚蓝将依托专业市场承载平台-广州国际商品展贸城和专业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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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平台-广货宝,发展新能源、充电桩、现代物流等高新技术产业集群。
利用公司商业运营、物业场地等方面优势资源,按照“服务基地+服务热
点”的战略思路,借助华慰蓝公司、南网科技等战略同盟在汽车租赁、电
力供应等方面的优势资源积极拓展网络约车、分时租赁和物流车租赁等市
场,合力打造新能源汽车和充电服务基地。
五、其他
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披露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六、备查文件
1、《合作合同书》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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