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星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9-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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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年修订)》、《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和审慎、负责的态度,

经认真审阅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有关文件,并听取公司管理层的说

明后,我们认为:

公司对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

要;交易遵循双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方式

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据此,同

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四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

时需回避表决。

(此页无正文,为《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赵 曼

徐晓林

吴德军

201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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