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尔未来: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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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31 证券简称:德尔未来 公告编号:2016-140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9 月 23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9 月 22 日-2016 年 9 月 2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9 月 23 日上午 9:30-

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6 年 9 月 22 日下午 15:00-9 月 23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盛泽西环路 499 号德尔广场 3 号楼德

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汝继勇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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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362,906,1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8448%,其中:现场出席股东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61,148,5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是的 55.574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4 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757,6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05%。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34 人,代表

股份数量 1,757,65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70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2,853,8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6%;反对 5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4%;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705,3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股份的 97.0244%;反对 5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股份

的 2.975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厦门烯成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 53.8915%股权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2,862,8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1%;反对 4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9%;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714,3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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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者所持有股份的 97.5365%;反对 4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股份

的 2.463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华鹏、龙潇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

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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