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中国浙江宁波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日
1 / 11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一、股东大会会议议程……………………………………………………………..3
二、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5
三、股东大会会议议案……………………………………………………………..7
1、议案 1 《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东方海缆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
案》 ……………………………………………………………………………………………7
2、议案 2 《关于公司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
2 / 11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16年10月10日下午14:30
会议地点: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夏崇耀先生
—签到、宣布会议开始—
1、 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递交身份证明
材料(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并领取《表决票》
2、 董事长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会议出席情况
3、 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监票人
4、 董事会秘书宣读大会会议须知
—会议议案—
5、 宣读议案 1《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东方海缆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
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6、 宣读议案 2《关于公司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表决—
3 / 11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7、针对大会审议议案,对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进行回答
8、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投票表决
9、计票、监票
—宣布现场会议结果—
10、董事长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11、董事长宣布现场会议休会
12、汇总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情况
—宣布决议和法律意见—
13、董事长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14、律师发表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15、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16、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日
4 / 11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
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务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及相关人员准时到
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股东参会登记没有通过电话、邮件或传真方式
登记的,不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没有统计在会议公
布股权数之内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参加表决和发言。
三、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
振动/静音状态。
四、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
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
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
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五、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
现场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
5 / 11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 、
“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在“回避”
栏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六、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2个议案,均为普通议案。
七、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
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日
6 / 11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
东方海缆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东方海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海缆”)
●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东方海缆承担了海洋能源互联用海洋缆系统项目建设,有利于完
善公司产业结构,进一步提升和巩固公司在海洋缆领域的核心竞争能力,
从而整体提升公司的高端产业发展规模。现因项目建设需要,东方海缆需
尽快向相关银行进行融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
7 / 11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缆”)拟对下属全资子公司东方海缆提供担保,本
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东方海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 年 07 月 05 日
注册地点:舟山市定海区岑港街道兴园路 1 号 314 室
营业执照号:91330902MA28K4788C
法定代表人:夏峰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经营范围:海底光缆、海底电缆、海底光电复合缆、海洋脐带缆、海
洋动态缆、飞缆、海洋软管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安装及技术服务;
海洋工程、输变电工的设计与技术服务;海洋工程施工;承装、承修、承
试电力设施;光缆、智能电缆、特种电缆、中高压电缆及其附件的制造;
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贸易;水路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普通货物仓储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东方电缆目前尚未签订相关上述担保协议,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东
方电缆可预计的担保额度,具体发生的担保进展情况,东方电缆将在定期
报告中披露。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董事长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在担保的
8 / 11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额度范围内调整担保方式并签署担保文件。前述借款及担保尚需银行和相
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东方电缆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000 万
元(不含本次担保),若本次担保全部发生后,东方电缆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为人民币 61,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3.99%。
五、提供担保的影响
本次担保基于东方海缆经营发展需要,可解决其项目资金需求,提高
公司的经济效益,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
司,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中投资计划内容所述。在
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
的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
定的程序予以置换。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以上议案,请各位审议。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0 月 10 日
9 / 11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为了保障项目建设,确
保各项业务的有序开展,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一、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的必要性
按照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在符合国家宏观战略及产业导向的前提
下,为加快公司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进一步提升和巩固公司在海洋缆领
域的核心竞争能力,公司已在浙江舟山设立了全资子公司东方海缆有限公
司(以下称“东方海缆”),承担海洋能源互联用海洋缆系统项目的建设,
项目总投资81,675.60万元(详见“关于设立舟山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6-029及“关于设立舟山全资子公司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36)。同时,为配合项目建设,公司启动了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新股
工作。
虽然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申请已被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但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及金额尚存在不确定。因此,为满足东方
海缆有限公司对于项目前期工程建设投入的资金需求,现拟向银行申请增
加授信额度。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
10 / 11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二、综合授信具体方案
2016 年 5 月 6 日,经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总的授信额度为不超过
人民币 25 亿元。现由于东方海缆有限公司的新增项目贷款需要,拟将综合
授信总额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整(包含已授信部分)。本次综合授
信额度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
使用。
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
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根
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
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文件。
以上议案,请各位审议。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0 月 10 日
11 /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