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ST 黑化 公告编号:2016-060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2 日接到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东泽先生、郭东圣先生(作为一致行动人)关于其股
票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知。郭东泽先生于 2016 年 9 月 21 日和 2016 年 9 月
22 日期间,分 2 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7,000 万股限售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6.59%)与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郭东
圣先生于 2016 年 9 月 22 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8,000 万股限售股股票(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7.53%)与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
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质押的情况
1、郭东泽先生本次质押式回购第一次办理初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9 月 21 日,
回购交易日为 2019 年 9 月 20 日,质押股票数量 2,95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78%),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2、郭东泽先生本次质押式回购第二次办理初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9 月 22 日,
回购交易日为 2019 年 9 月 20 日,质押股票数量 4,05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81%),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3、郭东圣先生本次质押式回购初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9 月 22 日,回购交易
日为 2019 年 9 月 20 日,质押股票数量 8,00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53%),
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上述质押式回购已经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
二、质押情况的其他披露事项
1、股份质押的目的
郭东泽先生、郭东圣先生本次质押的目的是因个人融资需要。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郭东泽先生和郭东圣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
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风险,当公司股价波动到
预警线时,郭东泽先生和郭东圣先生将采取补充质押交易或增加保证金等措施应
对上述风险。本次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
及时披露上述交易出现的其他重大变动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郭东泽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 373,798,524 股(全部为有限售
条件的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19%;本次股权质押后,郭东泽先生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累计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为 27,45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84%。
郭东圣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 197,158,965 股(全部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8.56%。本次股权质押后,郭东泽先生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累计处
于质押状态的股份为 8,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3%。
特此公告。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