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16-034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于2016年9月1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9月2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16年9月22日披露了《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收购报告书》及《收购报告书摘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李安东、
李润生收购公司之财务顾问意见》及《山东文康(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齐峰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