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6-079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订互联网产业基金框架性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协议,仅为交易各方初步达成的意向
性协议,是交易各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交易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对于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将建立在后续合作项目
确定的基础上,公司将根据合作事宜的后续发展分析其所产生的影响,并持续履
行披露程序。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为了充分发挥各方的各自优势,实现多方共赢,2016 年 9 月 22 日江西恒大
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高新”、“公司”或“乙方”)与北京
比特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特资本”或“甲方”)、张世富先生
(以下简称“丙方”)、恒大车时代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
大车时代”或“丁方”)签订了《北京比特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西恒大高
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张世富、恒大车时代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之基金合
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或“《基金合作框架协议》”)。由
甲乙丙三方共同发起设立共青城恒大互联网产业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
大互联网基金”,名称以工商局核准为准),基金的全部资金将投资于恒大车时
代及其相关产业链。
二、交易方介绍
1、北京比特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甲方)
公司名称 北京比特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瑶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2 年 5 月 15 日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后半壁街 56 号 9 号楼 2 层 2007 室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
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
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
经营范围 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2、张世富先生(丙方)
姓名 张世富
身份证 37030519701215****
住址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桓公路 207 号张家新村 19 号楼 2 单元 101 号
上述交易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全体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恒大车时代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丁方)
公司名称 恒大车时代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彭伟宏
注册资本 211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4 年 08 月 06 日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长青园 7 号 1 幢 3507-640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
产品;设计、发布、代理广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经营范围
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恒大车时代为公司二级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模式
恒大互联网基金由甲方、乙方和丙方共同发起设立,采用“有限合伙制”,
基金名称暂定为“共青城恒大互联网产业基金(有限合伙)”,具体名称以工商
部门最终核准名称为准。
(二)本次基金的基本情况
该基金的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企业,总规模人民币 1.2 亿元。甲方作为基金
的普通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认缴基金 1%的份额,按实际到账资金实缴,乙方或
其指定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认购人民币 2,000 万的基金份额,丙方或其指定公
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认购人民币 2,000 万的基金份额,剩余基金份额由甲方对外
募集(以下简称“后续引入合伙人”)。基金出资可以采用结构化方式安排。
基金的存续期为 3 年,自基金成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限届满后,根据基金
经营的需要,甲方有权决定延长存续期 1 至 2 年,但基金的最长存续期限不超过
5 年。
合伙企业注册地暂定为江西省共青城市。
(三)投资方向
本基金将全部投资于丁方,恒大互联网基金可根据各项目具体情况,以股债
混合型方式对丁方进行投资。若投资方向发生改变,需要四方一致通过。
(四)基金的运营与投资管理
比特资本担任基金管理人,负责组织协调基金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包括所
有与项目遴选、投资及退出等有关工作。基金管理人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
决策委员会由 4 名成员组成,其中甲方委派 1 名、乙方委派 2 名、丙方委派 1
名,其中,甲方具有一票否决权,如增加后续引入合伙人的,投资决策委员会仍
由 4 名成员组成,其中甲方、乙方、丙方以及后续引入合伙人各委派 1 名,甲方
具有一票否决权。对于基金的资金管理、投资决策、投资期限等重大事项须获得
投资决策委员会四分之三以上(含四分之三)的成员的赞成票方可通过。
(五)基金的管理费用
甲方对管理的基金将按年收取实缴出资总额的 1.2%作为其执行合伙事务的
报酬。所有与项目遴选、投资及退出等有关的中介费用等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根据实际发生额支付,由基金承担。
(六)基金的收益分配
基金的收益分配包括相当于本金及其他投资成本的收益分配(以下简称“返
还投资本金的收益分配”)及投资净收益的分配,按照如下的顺序进行分配:
1、优先偿付后续引进合伙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的本金和利息(如有);
2、对优先级以外的合伙人的收益分配按照全体合伙人各自的实缴出资比例
返还投资本金,直至累计分配的金额达到其实缴出资额;
3、在扣除本金后,基金的投资产生净收益后,基金净收益的 20%分配给甲
方,基金净收益的 80%由乙方、丙方按照比例进行分配。
(七)基金的退出
1、就债权投资部分,丁方负责偿还借款,丙方就丁方的借款偿还承担无限
连带担保责任。
2、就股权投资部分,基金可以通过 IPO(新三板)、股权转让(同等条件
下乙方拥有优先认购权)、丁方回购、清算以及投资决策委员会认为其他适当的
方式。
(八)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履行过程中有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则提交南昌仲裁委员会在南昌依照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
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四、框架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签订设立恒大互联网基金的《基金合作框架协议》有利于深入
产业链潜在的投资机会,协助公司更好的实现在相关领域进行战略布局,为恒大
高新的长远发展带来新的活力和更强劲的成长动力,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
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2、本战略合作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对公司 2016 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
大影响。
五、重大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仅为框架协议,具体项目及其实施需签订正式合同;相关的
正式协议及合同的签署及实施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
2、合作各方对共同设立恒大互联网基金达成共识,尚未完成注册登记。
六、备查文件
1、《北京比特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
张世富、恒大车时代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之基金合作框架协议》
2、《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
议》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