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金钰: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9-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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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16-74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9月22日以传真

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已提前以电话或电邮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

5人,实际参会董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达孜中润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1年期人民

币1亿元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向达孜中润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孜中润”)申请人民

币1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12个月,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借款利率为5%/年,公司

与达孜中润不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与达孜中润、华兴银行深圳分行拟签订的三方合同,达孜中润(委托

人)委托华兴银行深圳分行(受托人)向本公司发放贷款。委托人提供资金,受托

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理发放、监督使用并

协助收回贷款。

贷款具体事项如下:

1、借款总金额:人民币1亿元

2、借款期限:1年

3、借款利息:5%/年

4、借款用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5、结息方式:月结

6、担保方式:无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改善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公

司融资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

调整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具体如下:

1、调整发行规模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

的借款合同已于 2016 年 9 月 2 日到期,已偿还 2.5 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根据公

司财务状况,将本次公司债券票面总额由“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调整

为“不超过人民币 7.5 亿元(含)”。

2、调整募集资金用途

鉴于上述贷款已经偿还,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由“拟用于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偿还公司借款”调整为“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调整后,本次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7.5 亿元(含),

募集资金用途为全部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他发行条款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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