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3 证券简称:昊志机电 公告编号:2016-042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史卫平女士召集,会议通知于2016年9月18日以
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16年9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表决及通讯表
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监事会应到3人,出席3人。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史卫平女士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
认为:
由于原 1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或部
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9.46 万股;原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具备激励资格,取消拟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0.92 万股。
经过上述调整后,公司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189.62 万股,其
中首次授予 152.62 万股,预留 37 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由 156 人调
整为 136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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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调整符合公司《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
进行了核实,监事会认为:
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
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
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
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
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
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
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同意以 2016 年 9 月 20 日为授予日,向 136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2.62 万股限
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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