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ST 獐岛 公告编号:2016—105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獐子岛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产业投资方向,能够为公
司发现新的业务增长点,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本次交易事项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交易遵循了公平原则,定价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文件的要
求。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于增选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罗伟新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2、董事候选人经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其提名方式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3、同意提名罗伟新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为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树文: 吴晓巍:
陈本洲: 丛锦秀: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