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城: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上交所 2016-09-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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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 B 公告编号:2016-074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0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 年 10 月 10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三湘大厦一楼会议室(上海市中山西路 1243 号,可乘公交

48、72、73、113、149、320、748、754、776、808、938 至虹桥路长顺路站)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6 年 10 月 10 日

至 2016 年 10 月 1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B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

条件的议案

2.00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 √

的议案

2.01 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 √

2.02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

2.03 发行对象 √ √

2.04 债券期限 √ √

2.05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 √

2.06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 √

2.07 还本付息方式 √ √

2.08 担保方式 √ √

2.09 发行方式 √ √

2.10 募集资金用途 √ √

2.11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

2.12 承销方式 √ √

2.13 债券交易流通 √ √

2.14 偿债保障措施 √ √

2.15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 √

全权办理本次面向合格投资人非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

2.16 决议有效期 √ √

3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16 年 9

月 23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公司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 A 股和 B 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A股 600094 大名城 2016/9/26 -

B股 900940 大名城 B 2016/9/29 2016/9/26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

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本见公告附件 1)

(二) 登记地点和时间

请符合登记条件的股东,于 2016 年 10 月 10 日 14 时 00 分至 14 时 30 分前到公

司股东大会秘书处(上海三湘大厦会议室门口)登记并参加会议。

联系电话:021-62478900 联系人:迟志强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 按照监管部门的规定,会议不发礼品、有价证券和交通费。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2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6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2.02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2.03 发行对象

2.04 债券期限

2.05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2.06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2.07 还本付息方式

2.08 担保方式

2.09 发行方式

2.10 募集资金用途

2.11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12 承销方式

2.13 债券交易流通

2.14 偿债保障措施

2.15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面

向合格投资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

2.16 决议有效期

3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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