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ST 天首 公告编码:临 2016-59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
股票于 2016 年 8 月 5 日、2016 年 8 月 12 日开市起停牌,相关公告刊登于《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编号:临[2016-45])、《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继续停牌
的公告》(编号:临[2016-50]);经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论证,该重大事项已构
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2016 年 8 月 26
日、2016 年 9 月 2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相关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内
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编号:临
[2016-51])及《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编号:临[2016-52]、[2016-53));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9 号
——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相关规定,因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经
公司申请,股票于 2016 年 9 月 5 日、2016 年 9 月 9 日、2016 年 9 月 19 日开市
起继续停牌,相关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54])、《内
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临[2016-57])和《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
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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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次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事项正有序推进,公司将按照《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
文件(2014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尽快披露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股票停
牌期间,公司将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组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网站,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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