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9-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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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 B 编号:2016-073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22 日在公司召开。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

际出席董事 7 名,董事俞丽女士因出差向公司请假,并出具授权委托

书委托董事俞锦先生代为表决。董事长俞培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

议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本项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

单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申请面向合

格投资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公司董

事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进行了

逐项自查,认为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非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

1

格。

二、逐条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本项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逐条审议。

(一)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含 60 亿元),

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

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

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发行,每次发行对象不超过 200 名。

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期

限品种,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存续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

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五)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

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公司和主承销商通过市场

询价,协商一致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利息按年支付,本金连同最后一期利息一并偿还。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担保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

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募集资金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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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以优化债务结构和补充营运资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债务结构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或董事

会授权人士决定的专项账户中。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承销方式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代销方式承销。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债券交易流通

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

权人士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债券

的交易流通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偿债保障措施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如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

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公司须采取相应措施以保障偿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出现

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

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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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面向合

格投资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面向合格投资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

规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与本次

面向合格投资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发行时市场的具体

情况,确定本次面向合格投资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

以及修订、调整本次面向合格投资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

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发行时机、债券期限、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计回售或赎

回条款、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偿债保障、上市安排等与

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围内决定募

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事宜;

5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面向合格投

资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发行申报事宜;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

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办理本次面向合格投资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的申

报、发行、转让、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

修改、完成与本次面向合格投资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

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

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转让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

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面向合格投资人非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的相关挂牌转让事宜;

6、如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

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

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面向合格投资人非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办理与本次面向合格投资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

事项;

8、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之日止;

9、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的同时,同意董事会授

权管理层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及转

6

让的相关事宜,授权自授权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提交公

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预案的议案》。本项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

负面清单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编制《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具

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

四、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提请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刊登的临时公告 2016-74 号《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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