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 B 编号:2016-073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22 日在公司召开。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
际出席董事 7 名,董事俞丽女士因出差向公司请假,并出具授权委托
书委托董事俞锦先生代为表决。董事长俞培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
议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本项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
单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申请面向合
格投资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公司董
事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进行了
逐项自查,认为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非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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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
二、逐条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本项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逐条审议。
(一)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含 60 亿元),
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
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
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发行,每次发行对象不超过 200 名。
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期
限品种,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存续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
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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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
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公司和主承销商通过市场
询价,协商一致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利息按年支付,本金连同最后一期利息一并偿还。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担保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
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募集资金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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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以优化债务结构和补充营运资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债务结构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或董事
会授权人士决定的专项账户中。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承销方式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代销方式承销。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债券交易流通
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
权人士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债券
的交易流通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偿债保障措施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如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
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公司须采取相应措施以保障偿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出现
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
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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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面向合
格投资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面向合格投资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
规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与本次
面向合格投资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发行时市场的具体
情况,确定本次面向合格投资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
以及修订、调整本次面向合格投资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
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发行时机、债券期限、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计回售或赎
回条款、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偿债保障、上市安排等与
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围内决定募
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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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面向合格投
资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发行申报事宜;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
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办理本次面向合格投资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的申
报、发行、转让、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
修改、完成与本次面向合格投资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
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
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转让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
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面向合格投资人非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的相关挂牌转让事宜;
6、如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
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
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面向合格投资人非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办理与本次面向合格投资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
事项;
8、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之日止;
9、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的同时,同意董事会授
权管理层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及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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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的相关事宜,授权自授权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提交公
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预案的议案》。本项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
负面清单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编制《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具
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
四、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提请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刊登的临时公告 2016-74 号《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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