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保荐意见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证券”)作为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广信材料”、“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广信材料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
一、广信材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情况
广信材料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5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
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9.1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29,75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3,816,584.8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5,933,415.15 元。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6 年 8 月 23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
资报告》“天职业字[2016]14586 号”。
二、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投向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募集
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投资项目资金需求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已经公司 201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董事会
负责实施。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8,000 吨感光新材料项目”的投资
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豫材料。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建设期
1 年产 8,000 吨感光新材料项目 27,001.52 27,000.00 2年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如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少于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公司将通过申请银行贷款等途径自筹资金来解决资金缺口
问题,从而保证项目的实施。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及备案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案机关 项目备案情况 环境评价批复
年产 8,000 吨感光 无锡市
1 锡发改许工〔2014〕57 号 锡环管〔2013〕68 号
新材料项目 发改委
(三)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年产8,000吨感光新材料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T+12 个月 T+24 个月 T+36 个月 T+48 个月 合计
建设投资 11,687.17 11,687.17 - - 23,374.33
铺底流动资金 - - 3,162.61 464.58 3,627.19
总投资 11,687.17 11,687.17 3,162.61 464.58 27,001.52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的
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16]15083 号)。根据该
报告,截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止,广信材料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5,499,097.87 元,具体情况如下: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元:元
募投项目名称 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
年产8,000.00吨感光材料新项目 5,499,097.87
合计 5,499,097.87
四、置换募投资金的实施
广信材料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资金情况
如下:
按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置换对比情况表
单元:元
募投项目名称 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 本次置换金额
年产8,000吨感光材料新项目 5,499,097.87 5,499,097.87
合计 5,499,097.87 5,499,097.87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江海证券对广信材料涉及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的事项进行详细核查,查阅了董事会材料、监事会材料、独立董事意见、会计师
出具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16]15083
号)。
经核查,江海证券认为:
1、广信材料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
意见;
2、广信材料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相应的鉴证报告;
3、广信材料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
4、广信材料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广信材料使用募集资金 5,499,097.87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保荐代表人:郁浩、郑华峰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