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商场 公告编号:2016-047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商品房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自然人副总经理侯毅女
士个人需要,将购买公司下属子公司苏州市天虹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苏州天虹品
上中心商品房1套,交易金额约人民币52万元。
侯毅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
条第(二)款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属于董事会审批范围,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侯毅,女,公司副总经理。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苏州天虹品上中心项目位于苏州市相城区相城大道1168号,于2016年1
月9日开盘,预计2017年12月31日前交付。
侯毅女士拟购买苏州天虹品上中心商品房1套,建筑面积为57.33平方米。
四、拟签署合同的主要内容
拟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及内容与普通购房者一致,未做其他特殊
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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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定价根据该商品房的市场销售价格及公司审批的内部员工购房
促销活动确定,侯毅女士作为公司员工,享受内部员工认购额外97折的促销政策,
购买价格及优惠与公司其他员工一致。上述交易金额为享受折扣政策后的实际成
交价格。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属于公司正常销售行为,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该交易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该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
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七、截止目前公司与该关联人除正常的工资往来外未发生过交易。
八、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销售行
为,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该关联交易的定价符合该商品房的市场销售价格及公司内部员工购买该商品房
的促销政策,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根本利益;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
决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于关联交易的
相关要求。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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