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5 证券简称:通光线缆 编号:2016-060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9月22日(星期四)下午14点开始,会期半天;网络
投票时间:2016年9月21日至2016年9月22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22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21日下
午15:00至2016年9月22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海门市海门镇渤海路16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忠先生。
6、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43,191,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12.797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43,173,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12.792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7,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0.005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66,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9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48,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4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7,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53%。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董事会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议案,形成决
议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现金收购通光信息100%股权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通光集团有限公司、张忠、江勇卫、薛万健
回避表决,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3,191,400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19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诚谨律师事务所的张平律师、王强律师现场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等事宜,均符
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
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江苏诚谨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