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星源: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补充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2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005 证券简称:世纪星源 公告编号:2016-079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司于 2016 年 9 月 20 日披露了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

司中标天镇县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并与天镇县洁安城

市保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天镇县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设计施工总承包合

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8),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交

易对方及合同主要条款进行补充披露,补充后的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工期(设计、施工)365 日历天。

3.本合同采取按工程进度收款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材料价格波

动、工期延误、付款迟延等风险,从而影响公司收入的确认和利润水平,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合同的履行将对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发包方:天镇县洁安城市保洁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思君

注册资本:110 万元

主营业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

注册地:天镇县西门外自来水公司大院

成立日期:2009 年 5 月 26 日

2、承包方: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承包方为本司控股子公司。

3、发包方与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本次业务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本

司无业务往来。

4、发包方已与当地政府签订了《天镇县垃圾处理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本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家补助、省补助、县政府拨款、企业自筹,具有履约支付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本工程为 EPC 模式项目,合同总价格应包含施工建设、设备安装、竣工

保修等全部费用。

2、本合同签约价格:人民币 4,280 万元。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工期(设计、施工)365 日历天。

5、本合同签约时间:2016 年 9 月 14 日

6、结算方式:

6.1 施工图设计完成交给发包人并审核通过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给承

包人合同总额的 10 %。

6.2 每月 25 日承包人上报当月已完成工程量,经监理人和发包人确认

后次月 5 日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 70 %。

6.3 本工程经验收合格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至承包人合同总额的 90 %。

6.4 工程结算后七天内,付至该工程结算价的 95 %;。

6.5 剩余 5 %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为自工程合格之日起一年,质量

保修金于保修期满后七天内支付给承包人。

7、争议的解决: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

解决或者提请争议评审组评审。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

审组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评审意见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的履行将对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2.本合同的履行对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

履行合同而对交易方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天镇县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 0 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星源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