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6(113)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事宜已于 2014 年 1 月完成,公司聘请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 “中银证券”)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
构,持续督导期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召开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票预案等相关议案,决定聘请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
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与其签署了《保荐协议》,东方花旗指
派郑睿、郝智明先生具体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间为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
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鉴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尚未结束,根据规定,中银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东方花旗承接。
郑睿先生和郝智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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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一、东方花旗简介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是一家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花旗环球金融(亚
洲)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中外合资证券公司。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6 月成立,总部位于上海。东方花旗注册
资本为 8 亿人民币。公司根系本土,同时积极开拓海外市场,致力成为汇聚中西
经验智慧的一流投资银行。
二、保荐代表人
1、郑睿先生简历
郑睿:东方花旗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注册保荐代表人。清华大学学士、
硕士,拥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先后担任联得装备、天成自控、恒华科技等多个 A
股 IPO 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保荐代表人,担任洲明科技、天成自控等多个非公
开发行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保荐代表人。拥有丰富的改制、重组、融资经验及项
目沟通协调能力。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2、郝智明先生简历
郝智明:东方花旗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
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中国证监会注册保荐代表人,拥有律师资格、注册会计
师资格。拥有十余年的投资银行工作经验,先后负责完成了多家国企和民营企业
的 IPO 和再融资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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